彰檢偵結詹姓學生被虐殺案陳巧明等八人被提公訴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月10日 下午5:48

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詹姓高中生被集體虐殺案,認為「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主導全案,手段殘忍,犯後還逼迫黃母一肩扛起,涉嫌教唆涉案成員集體滅證與串供、態度不佳,將陳巧明等八人依傷害致死罪嫌提起公訴,請求院方對陳巧明加重其刑。

(李河錫報導)

震驚各界的彰化詹姓高中生被母親黃芬雀與「日月明功」成員集體虐殺致死案,經彰化地檢署歷經長達半年鍥而不捨追查下,終於釐清全部案情,並在十號下午偵查終結,將全案依照傷害致死罪嫌提起公訴,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根據稽證顯示,負責人陳巧明涉嫌主導全案,手段殘忍,並在犯案後,還不在乎母親黃芬雀喪子之痛,逼迫黃母一肩扛下罪責,還涉嫌多次在案發地點「默園」,一再指導其他六名涉案被告,進行集體滅證與串供,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將陳巧明、許愛珍、劉享易、王翌翔、尤威評、林甫朋、吳仁甫與黃芬雀等八名涉案嫌犯,依集體傷害致死、剝奪人身自由與強制罪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黃智勇主任並強調,除了被告許愛珍在全案中負責執行、聯絡與拘禁詹姓學生被害者的所有事務,並負責監控被告黃芬雀;此外被告劉享易、王昱翔、尤威評等人則多次出重手傷害被害人致死,尤其是陳巧明根本就不願坦承犯行,因此請求院方將上述被告都量處重刑。(攝影:李河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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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奶案起訴! 檢認定伯母一人害死女嬰

作者: 韓上棆 | TVBS – 2013年12月26日 上午10:48

台北地檢署偵辦女嬰緗緗,喝到高鈉奶粉致死案,認定緗緗的鄒姓伯母故意在奶粉中摻鹽害死緗緗,依殺人罪起訴,最重可以處死刑,雖然鄒姓伯母的律師,多次請求檢方依刑責較輕的傷害致死論罪,但檢方不為所動,認定鄒姓伯母只因為妯娌失和,累積多次摩擦,就殘忍放鹽巴在奶粉內,害死女嬰,並且提訊伯母跟家人對質後,認定鄒姓伯母一人犯案,沒有共犯。

偵辦了1個多月,女嬰緗緗喝高納奶粉致死案偵結,在奶粉罐加鹽巴的鄒姓伯母,遭檢方以殺人罪起訴。北檢襄閱黃謀信:「可以預見嬰兒體內,累積高血鈉,將危害其生命,竟然先後高達4次,將含有高鈉的食鹽,掺入被害人所食用的奶粉當中,承辦檢察官因此認定,被告是基於殺人犯意而為。」為了這起案件,檢方三度提訊被告,親友也提供三封鄒姓伯母藏在客房櫃子,寫給檢察官、先生和公婆的遺書,內容提到,老公因為重病,可能會先走,很怕自己一個人,所以做案後,經常幻想可愛的兒女,會從婆家被丟下4樓,請檢察官先生、丈夫、公婆保護好小孩。甚至在家中尋短4次,只因為喝醉繩子被無意識撥掉,才沒成功,檢方查出,被告會如此對待手無寸鐵的孩子,動機是,鄒姓伯母的孩子和緗緗的衣服都有破洞,妯娌互相猜忌是對方剪的,調查過程中,檢方還一度懷疑,被告涉嫌滅證,理由是,緗緗家人的手機群組對話,通通被刪除,但鄒姓伯母回說,每次看完對話,都有刪紀錄的習慣,否認自己湮滅證據。女嬰緗緗母親(2013.11):「看到小朋友這樣子,有時候在想,自己為什麼不能替她受罪。」當初案件爆發後,緗緗母親聲淚控訴,檢方還以為是千面人事件,但查了同批號的奶粉都沒問題,於是轉而調查緗緗一家人,卻追出家屬最難以接受的殘忍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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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 收賄案偵查終結

TVBS – 2013年12月22日 下午11:42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2010年被檢舉收賄,透過律師收賄近400萬元,今年8月,遭到羈押禁見,當時,特偵組經過3年蒐證,動員近百人、兵分16路,搜索胡景彬住處和辦公室,10月查出3000萬現金,和價值3億土地與豪宅,都無法交代來源,台中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23日將召開偵結記者會。

今年8月,法官胡景彬,涉嫌收賄被偵訊,只見他把帽子壓低,快步上車,被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記者vs.法官胡景彬:「法官願不願意說一下,是不是有收賄?」特偵組2010年接獲檢舉,只要向法官胡景彬行賄,判刑就會比較輕,經過3年蒐證,8月28日,特偵組兵分16路,搜索法官辦公室、住處,就是要調查,到底有多少經手過的案件,因為收賄影響判決?10月,特偵組查出,胡景彬在銀行租用保管箱,暗藏2397萬元現鈔,名下有價值3億的土地和豪宅,家中還有3大箱高級洋酒,要用兩台卡車才搬得完,都無法交代來源,加上胡景彬證詞反覆,檢方向台中地院聲請2個月延押獲准。胡景彬是司法官訓練所第16期,今年63歲,平日行事活躍,1995年擔任台中地院庭長時,涉嫌投資地下錢莊涉入重利案,2006年判決無罪定讞,胡景彬再轉調台中高分院民事庭。堂堂法官,爭議可不小,1997年,胡景彬外遇生女,到酒店喝花酒,嚴重傷害司法人員形象,遭監察院彈劾、懲戒,休職3年,前科累累,竟然還能復職,法官誇張行徑,被政風室列入觀察名單,如今在台中高分院民事庭,一個月審理10多件案件,又被查出涉嫌收賄,震撼司法界,23日將召開偵結記者會,宣布審判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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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公民走私美高科技晶片 判3年

中央社 – 2013年12月19日 下午9:40

(中央社科羅拉多州丹佛18日綜合外電報導)路透社報導,1名中國大陸公民試圖從加州走私美國製造的抗輻射微晶片到中國大陸,美國法院今天判處他必須入監服刑3年。

何朝輝(Philip Chaohui He,音譯)是美國國土安全部精心設計圈套的目標,他於2011年年底在洛杉磯附近港口被捕,當時他正準備接近1艘中國大陸貨輪。探員在他汽車後座發現1罐嬰兒配方奶粉,內有200個抗輻射微晶片。

美國官員表示,中國大陸政府試圖取得這種專業的美製晶片,近來動作頻頻。這種晶片對於運作衛星與彈道飛彈非常重要,並能保護軍事硬體免於太陽與核輻射威脅

何朝輝今天在法庭上說:「我全心全意愛著我的居住國。」「我絕不會想要傷害美國,言語無法形容我的抱歉。」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丹尼爾(Wiley Y. Daniel)做出這項判決,比檢察官求刑的4年要少1年,卻比何朝輝律師要求的刑期還要多1年。

何朝輝在科羅拉多州丹佛遭到起訴,因為他向鄰近的科羅拉多泉(Colorado Springs)製造商Aeroflex訂購這些晶片。他自2011年12月遭到羈押,今年9月就走私與密謀違反武器出口管制法(Arms Export ControlAct)認罪。

美國官員表示,他們認為這些晶片是何朝輝代表中國大陸太空計畫購買。何朝輝說,他認為這些晶片是商用而非政府用途,他的動機是賺錢而非政治意圖。

在中國大陸出生的何朝輝,1990年代中期移民到美國。2011年4月,在加州交通署擔任工程師的他,利用自己的副業向Aeroflex訂購312個抗輻射微晶片。

購買這款敏感科技在美國國內使用是合法,但若未經美國當局同意逕自出口則屬非法。Aeroflex員工認為何朝輝的大筆訂購很可疑-訂單總價54萬9654美元,於是通報國土安全部。

何朝輝落網時身上攜帶200個晶片,其他112個不知去向,美國當局認為已走私到中國大陸。(譯者:中央社陳怡君)1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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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公民走私美抗輻射微晶片 美判3年

路透社 – 2013年12月19日 下午9:33

(路透丹佛18日電)1名中國大陸公民試圖從加州走私美國製造的抗輻射微晶片到中國大陸,美國法院今天判處他必須入監服刑3年。

何朝輝(Philip Chaohui He,音譯)是美國國土安全部精心設計圈套的目標,他於2011年年底在洛杉磯附近港口被捕,當時他正準備接近1艘中國大陸貨輪。探員在他汽車後座發現1罐嬰兒配方奶粉,內有200個抗輻射微晶片。

美國官員表示,中國大陸政府試圖取得這種專業的美製晶片,近來動作頻頻。這種晶片對於運作衛星與彈道飛彈非常重要,並能保護軍事硬體免於太陽與核輻射威脅

何朝輝今天在法庭上說:「我全心全意愛著我的居住國。」「我絕不會想要傷害美國,言語無法形容我的抱歉。」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丹尼爾(Wiley Y. Daniel)做出這項判決,比檢察官求刑的4年要少1年,卻比何朝輝律師要求的刑期還要多1年。

何朝輝在科羅拉多州丹佛遭到起訴,因為他向鄰近的科羅拉多泉(Colorado Springs)製造商Aeroflex訂購這些晶片。他自2011年12月遭到羈押,今年9月就走私與密謀違反武器出口管制法(Arms Export ControlAct)認罪。

美國官員表示,他們認為這些晶片是何朝輝代表中國大陸太空計畫購買。何朝輝說,他認為這些晶片是商用而非政府用途,他的動機是賺錢而非政治意圖。

在中國大陸出生的何朝輝,1990年代中期移民到美國。2011年4月,在加州交通署擔任工程師的他,利用自己的副業向Aeroflex訂購312個抗輻射微晶片。

購買這款敏感科技在美國國內使用是合法,但若未經美國當局同意逕自出口則屬非法。Aeroflex員工認為何朝輝的大筆訂購很可疑-訂單總價54萬9654美元,於是通報國土安全部。

何朝輝落網時身上攜帶200個晶片,其他112個不知去向,美國當局認為已走私到中國大陸。中央社(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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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斷人雙手 桃警逮捕嫌犯

中央社 – 2013年12月17日 下午6:19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7日電)桃園縣中壢警方今天逮捕犯罪集團10名嫌犯,查出這集團由黑幫組成,行徑凶狠,曾經10多人圍毆1人,還打斷被害人的雙手。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中壢、龍潭、龜山等分局聯手破獲組織犯罪案件,兵分多路,逮捕吳姓等10名幫派成員。

中壢警分局表示,落網的吳姓男子為竹聯幫信堂大哥,涉嫌恐嚇、暴力討債、強索工地保護費等行為,若有被害人不從,則暴力相向,行徑囂張。

警方指出,有一名被害人與吳姓男子有糾紛,吳姓男子教唆兄弟,將被害人強押到龍潭鄉偏僻的鄉間,10多人圍毆,打斷被害人手臂。

警方也查出,這個犯罪集團涉及多起恐嚇工地要求保護費的案件,同時在KTV內與其他幫派發生械鬥。

其中,吳姓男子曾因為酒醉返回住處時,認為大廈的保全員不禮貌,也教唆兄弟打傷保全員,住戶敢怒不敢言。

警方今天見時機成熟,在桃園縣多個鄉鎮展開緝捕行動,一舉逮捕10人,警訊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傷害、恐嚇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10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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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 氣打嫌犯 反成現行犯被移送

東森新聞 – 2013年12月16日 下午12:01

打人的嫌犯在警方的陪同下,前去和被打的車主道歉,沒想到因為對方道歉沒誠意,在警局不斷嘻笑打鬧,讓男主人忍不住怒火,狠狠的打了嫌犯一拳,這下可好了,在警方面前施暴,成了現行犯,對方提告 立刻被移送地檢署,而且很可能車主為了不留案底,最後會撤告和解,這一拳代價好大。

這原本應該是相當平和的道歉,誰也沒想到竟然成為另一個犯罪現場,原來是被打的車主忍不住氣,竟然在警方面前出手狠狠的揍了嫌犯一拳,而且很準一次打到兩個人,只是這一拳不但沒有讓自己消氣,反而更悶,對方立刻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以現行犯將他逮捕,被戴上手銬移送地檢署偵辦,桃園警方:「他因為壓抑已久的情緒,造成失控的行為,警方也依法來以現行犯移送。」

周末地檢署案件又多,這一等開庭就等上大半天,其實這名車主最近真的很倒楣,在警方面前揍了兩名嫌犯,如果被認定都是普通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為了不留案底最後有可能撤告和解,但對方本來都要道歉了,為什麼又要動手打人,被打車主妻子:「他們就是嘻嘻哈哈,根本是被逼著道歉。」15號晚間六點多,動手打人的被打車主裁定兩萬元交保,指控是因為對方在道歉的時候一點都沒有誠意,讓他一時忍不住怒火,當著員警的面前動手打人,但對方不是現行犯,只採函送的方式,沒想到被打的車主,反而早一步進了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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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慷仁奪亞洲電視獎 高喊來自台灣

作者: 大愛電視台 | Yahoo奇摩娛樂訊息 – 2013年12月6日週五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9:57

第18屆亞洲電視獎昨晚(12/5)在新加坡聖淘沙名勝世界登場,大愛電視台共獲2項大獎,包括吳慷仁以大愛長情劇展《愛在旭日升起時》獲得最佳男主角獎,周美玲也以此劇獲得最佳原創劇本,張秀玲以另一齣大愛長情劇展《微笑星光》獲得最佳原創劇本高度讚賞 (Highly commended) 肯定。 

吳慷仁奪亞洲電視獎 高喊來自台灣

吳慷仁以《愛在旭日升起時》奪得最佳男主角,是他入行5年來第一個獎座,上台領獎時激動不已,高喊:「我是吳慷仁,我來自台灣!」此劇是真人真事改編,吳慷仁飾演小兒麻痺患者,他感謝本尊張廷旭願意把人生跟他分享,這樣的人生獨一無二,雖然張廷旭是身障,但他仍克服了人生重重難關。

吳慷仁表示,尤其是真實人物是四肢行動不便的小兒麻痺患者,在演出前多次與本尊見面,默默觀察他走路的姿態和表情。不求完全相似,但也盡力了。本尊張廷旭表示,「看吳慷仁一跛一跛、四肢歪斜地往前走的畫面,雞皮疙瘩都起來了。」直呼演得太像了。

吳慷仁說,「我是吳慷仁,我來自台灣。」這句話這幾年一直在他內心徘徊,他熱愛他的表演,會繼續演下去。他說自己看似外放,其實是個不會把心裡話說出來的人,表演就是他表達自己最好的途徑。

吳慷仁奪亞洲電視獎 高喊來自台灣

台灣的電視台今年入圍多個獎項,在最佳原著劇本這個獎項中,7個入圍者有6個來自台灣。入圍的有台視的《遇見幸福300天》和《罪美麗》,公視的《呼拉姊妹花》和《含苞欲墜的每一天》,大愛電視台的《愛在旭日升起時》和《微笑星光》。

最後獎落《愛在旭日升起時》,編劇周美玲因最近在拍大愛長情劇展《我們這一家》(大體老師的故事) 的戲,無法出席典禮,由大愛電視廣電總監辦公室主任蕭毅君代為領獎。蕭毅君說,這部劇作因為改編自真人真事,所以如何讓故事轉化成戲劇,但又不失真實,是最大的挑戰。

吳慷仁奪亞洲電視獎 高喊來自台灣

《愛在旭日升起時》描述從小罹患小兒麻痺的張廷旭,長久以來經常做著一個噩夢:他躲在漆黑的山洞裡,頑皮的小孩拿石頭丟他的鐵鞋;他只能往黑暗的角落裡面退縮,不敢向前走……

廷旭除了肢體上的不方便以外,其他各方面都很優秀;他的頭腦好,尤其電腦程式設計表現更為突出。「他嚴以律己,也嚴以待人。」導演張佳賢表示,對於身體的障礙,廷旭一直耿耿於懷,即便是周遭的人不以為意,他也十分在意;因此他在工作上極力求表現,以彌補肢體殘障的缺陷;只是,他對別人也一樣嚴苛。 廷旭無法克服內心的關卡,在母親的心裡也造成了永遠的愧疚;她覺得對不起廷旭,因為是她把他生成這樣子的。在妻子玲悧的心裡也造成傷害;妻子從來不在意他的身體缺陷,卻不知道怎麼幫助他度過內心的難關。  

張秀玲以大愛長情劇展《微笑星光》獲得最佳原創劇本高度讚賞 (Highly commended) 肯定。 今年台灣在亞洲電視獎表現頗佳,公共電視、客家電視台、大愛電視台、民視、台視及國家地理頻道共入圍28個獎項。亞洲電視獎今年共有來自12個國家238件作品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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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導:「打工度假」難掩跨國勞動問題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12月11日 上午8:30

新頭殼newtalk2013.12.11 許韋婷/weReport調查報導

(編按:weReport 調查報導公眾委製平台近期推出一系列頗具份量的深度調查報導:《被忽視的跨國勞動新篇章──打工度假》,共分 3 個系列,探討台灣青年到澳洲打工的真實面貌。新頭殼將分 3 天轉刊系列報導,此為最後一篇,文章標題為新頭殼略作修改,但內文保留原標題,也歡迎讀者分享。)

系列報導三:「打工度假」美名,遮掩跨國勞動問題

當人們爭執著這群年輕人究竟是台勞,還是體驗異國風情的背包客時,已經深陷「打工度假」四個字的美麗陷阱。無論是檢視台灣官方與澳洲簽訂協議時所抱持的美好初衷,或是年輕人在日常生活與台灣的親朋好友、澳洲當地的陌生人聊起「打工度假」時,大部分的人關注的焦點多是「度假」的部分。「打工」只是為了賺取旅費,以提升「度假」的條件,因此經常被輕輕帶過。所以,無論是台澳雙邊的政府,還是打工度假者本身,都忽略了在語言和文化環境不同的異地,光是了解相關法令,以及找到有力的發聲管道就有一定程度的困難,因此無論是個人還是制度設計,都需要充分準備才得以因應包括勞動力被剝削、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傷害與死亡風險、不熟悉法令而被欺騙錢財等複雜的問題。

澳洲勞動法令設計健全但執行力不足,背包客受惠有限

無論是澳洲本地人還是外國人,凡是具備合法工作權利的勞工,皆在《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 的保障範圍內。該法案規定不同的職業類別皆有不同的裁定 (Award),保障該職業的最低薪資與退休金。即使是沒有相關裁定的,也受全國最低薪資的保障,全職每小時有 16.37 澳幣,或週薪至少 622.2 澳幣;兼職則為每小時 20.3 澳幣;平日加班和假日加班還有兩倍左右的加班費。除此以外,亦保障全職員工每週工時不超過 38 小時,並享有 4 週的帶薪年假、 10 天帶薪事假,與其他因應各種狀況可請的假期。無論正職還是兼職,在工作開始後,都應該收到《Fair Work資料說明書》,並簽訂勞動契約,明訂雙方的權利義務、薪資計算方式與工作時間。該法案的另一個重點,則是保障工人成立與加入工會的權利,並賦予工會集體談判與代替工人進行相關工作申訴的權利。因此,工會的力量在澳洲相當強大,不僅在日常生活中守護工人的基本權益,並影響政策的制定甚至選舉的結果。

但工會的力量並未覆蓋到打工度假的族群。大部分的台灣背包客或是因為不瞭解工會可以提供的支持,或是不願意額外支付工會會費,因此即使工作場所有工會存在,也很少有人加入。不過,更多的情況是,多數台灣背包客工作的場所,即農場與餐廳,沒有工會相關組織。即使有農業與餐飲業相關的產業工會,也沒有工會幹部進入工作場所進行組織的工作;背包客亦受限於語言程度,無法尋得主動加入工會的管道。移居雪梨多年的台灣移民伏嘉捷指出:「澳洲許多工作場所在工會的強力要求下,因勞動檢查頻繁,其實很少有雇主敢違反勞動法令,支付違法的薪資或聘請非法工作的勞工。」相對的,沒有工會支持的工作場所,特別是偏遠地區,就成了勞工必須自力救濟的三不管地帶。

因此,負責仲裁勞資糾紛的公平工作申訴專員公署 (Fair Work Ombudsman),成了背包客最常求助的管道。然而,隨著近年來勞資糾紛案件的增加,申述歷時因此加長,無論是受理前的諮詢、或是受理後的處理過程。例如曾經打電話前往求助的 Dennis ,等了半小時還等不到接聽的專員,在擔心高額通話費將耗盡當月的電話儲值費用下,只好放棄。案件變多的另一個結果是,對於證據不足的案件,還會有不調查、甚至不受理的情形出現。例如被雇主積欠薪資的 Jenny,就被專員以沒有合約證明工作為由打發,退回申請。然而,許多台灣背包客從事的,無論黑工白工,很多都是沒有簽訂合約,或是簽了合約卻沒有留存的工作。所以當走到申述這一步時,就需要自行準備充分的證據。例如以工作照片或排班表證明自己確實有工作,以薪資計算的紀錄和銀行匯款紀錄證明自己被欠薪。但往往背包客們平時並沒有搜集證據的習慣,對於雇主的行為沒有警覺,因此事情發生後,只好選擇默默承受。

新政府由傾向資方的自由黨組成,威脅勞動權益

隨著意識形態較傾向資方的自由黨上台執政,不只打工度假族群,就連澳洲當地的勞工也已明顯感受到政府對勞動權益的威脅。在施行《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 之前,澳洲施行的是由自由黨籍總理霍華德推動的《工作選擇法》(Work Choices)。該法案對於工會有很大的限制,對雇主卻提供很大的空間。例如雇主可以和新雇員個別簽訂合約,不需理會工會先前與雇主協訂的團體合約,形同削弱工會談判的權力,與談判後協議推行的效力。因此,在工會的支持下,2007 年時任工黨領袖的陸克文才得以結束自由黨執政,組成傾向勞工的工黨政府。並在 2009 年,不顧企業主威脅工作機會將因此減少的反對聲浪,推行現行的《公平工作法》,提升勞動權益。

然而,因為經濟表現不如預期,再加上工黨內部的派系鬥爭,導致今年 9 月自由黨成功拉下工黨政府,由艾伯特擔任總理,組成右派政府,並開始著手推動勞動法律的修改。雖然新總理過去曾經宣稱,不會走回霍華德的老路,但最近態度已逐漸鬆動,不僅迴避相關問題,法律修改的方向亦引起工會團體許多疑慮。除此以外,新政府亦進一步放寬工作簽證的限制,讓企業可以更自由的聘請外籍勞工。此作法引起工會團體強烈不滿,澳洲工會聯盟 (Australian Unions) 即認為當澳洲本地還有許多人找不到工作的同時,政府還引進外勞奪走更多的工作機會,無論對失業者還是工作者,都將是一大打擊。

各類外籍勞工不斷湧入,澳洲工作環境逐漸失控

不過,衝擊當地就業環境的,不只是持工作簽的勞工,還包括持學生簽的留學生和持臨時工作簽的難民。這些簽證的效期都比打工度假簽證還要長,再加上打工度假有不得受雇於同一雇主超過 6 個月的規定,因此多只能從事短期的工作。很多背包客都有類似的經驗,即使應徵的是未報稅、移民局因此無從檢驗是否有違法打工的黑工,雇主仍然傾向雇用會長期留在當地的留學生或難民,而不是隨時可能移動到別的地區的背包客。再者,由於澳洲每年接收大量難民,例如去年就接收了超過 1 萬名的難民入境,為了安頓這些難民的生活,便有鼓勵雇主聘雇難民的政策,無形中排擠了其他族群的受雇機會。此外,無論難民、留學生,還是持工作簽以尋求移民機會的外籍勞工,為了爭取長期穩定的生活,許多人會選擇降低工作條件,例如降低薪資、增加工作時數、不報稅讓雇主有逃稅空間等,讓雇主更願意聘雇他們。在餐飲業,留學生即為背包客最常見的競爭對手。惡性競爭下的結果,使得澳洲主要大城市,如雪梨、墨爾本、布里斯本的餐廳時薪,多在 10 元澳幣左右徘徊,遠低於法定薪資,並因此多次成為澳洲媒體關注的議題。

然而,背包客的消極應對也助長了這樣的情勢。邢媚涵為了突破這樣的困境,除了拒絕低於法定薪資的工作,對於含糊其辭、企圖瞞混以逃避報稅責任的前雇主,她不只在工作期間積極催促雇主填寫稅單;即使離職了,仍專程向澳洲稅務辦公室領取稅單,自行填寫後寄給雇主;並準備明年報稅時,如發現雇主未誠實報稅,將向稅務辦公室檢舉。她認為:「澳洲根本沒有所謂的黑工白工,問題應該是雇主是否有遵守法律,勞工是否有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因此,她不只從自身作起,還積極整理澳洲勞動相關法律資料,廣發在背包客最常接收訊息的 Facebook 社團,以提升台灣背包客的勞動意識。雪梨辦事處亦注意到背包客所面臨的問題。除了在今年舉辦多達 5 場的座談會,並在 Facebook 成立粉絲頁,翻譯整理重要訊息教育背包客。周處長還主動向駐地新南斯威爾州的公平貿易局與公平工作申訴專員公署的相關負責人,反映背包客在澳洲生活與工作所面臨的問題,但對方或許是因為人力有限,至今未有更積極的作為。

當政府的作為有限,或不夠積極時,民間的力量就相當重要。同樣面臨跨國勞動問題的難民和留學生社群,即積極與澳洲民間的壓力團體合作,主動向社會發聲。例如維多利亞聯合之聲 (United Voice Victoria) 就從關注留學生被清潔公司積欠薪資的案例開始,協助爭取留學生的工作權利。相較之下,打工度假社群的組織較為鬆散,多停留在資訊交流或聯誼階段;但隨著越來越多具有勞動權利意識的背包客出現,或許在可見的未來,打工度假族群也能受到澳洲社會同等的關注,甚至與其他跨國勞動的族群共同合作,改善整體的勞動環境,而不再因「度假」二字被視為特殊的族群。畢竟,無論當初是抱何目的而來,都沒有人想要擁有被剝削、欺騙與傷害的經驗。當背包客與台澳政府相關單位,能正視「打工」這佔生活一半比重的部分,並分別健全個人與制度上的準備時,才比較有機會經歷更美好的「度假」,回到政策制定時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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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加手心份量? 伯母駁預謀「發燒即停手」

作者: 趙國涵 | TVBS – 2013年12月3日 上午9:39

奶粉加鹽案,嫌犯鄒姓伯母供稱,「只加過2罐,4次手心份量」,檢方懷疑她想擺脫預謀殺人罪行,避重就輕!3日上午,委任律師再度到看守所律見,轉述當事人說法,強調從緗緗發燒住院後,就沒再加鹽巴,但檢方調查緗緗生病2個月,病情持續加劇,應該從前面幾罐就喝到鹽巴,體內鈉含量才暴增,訪談醫師後,研判伯母不只在一罐奶粉裡加鹽,犯案時間可能長達2個月,涉嫌預謀殺人。

落網一個星期,伯母犯案卻堅稱沒預謀,透過律師喊話,但說法和檢警查到的差別很大。委任律師周武榮:「感冒的時間點,就在於加鹽之後才感冒,發燒進醫院,她就沒有再放了。」強調緗緗開始發燒住院,就沒再放鹽巴,但檢方調查發現,9月初緗緗喝奶就不舒服,10月中住院、11月過世,2個多月,病情持續加劇,懷疑伯母犯案,不只1、2次。委任律師周武榮:「所謂的次數跟目的,其實並沒有那麼樣,像你們想像的那麼樣的惡性或戲劇化,其實是很單純的。」強調當初只想嚇嚇緗緗母親,伯母供稱只加4次鹽,兩罐奶粉各兩次,都只有手掌心分量,但檢方調查,發現緗緗平均一個月喝掉一到兩罐奶粉,生前喝剩的奶粉罐還剩不少,訪談醫師後,研判應該從前面幾罐,伯母就開始加鹽巴,分量還不少,緗緗體內鈉含量才會暴增。委任律師周武榮:「所有的動機都是臨時起意,就地取材,那這個念頭當然是誤會造成的。」否認預謀害死緗緗,伯母說法,檢方研判是想把殺人罪刑降低到傷害及過失致死,調查告一段落,不排除再提訊,突破心房,不能讓嫌犯落網,認罪卻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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