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聲請再審 駁回確定

作者: 林偉信、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1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林偉信、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

全國首位因貪汙罪遭重判8年定讞的女部長郭瑤琪,因不服確定判決,聲請再審、停止刑罰執行。最高法院認為,郭指控李宗賢偽證,並否認收錢,不能據此聲請再審,駁回確定。郭瑤琪已於1月8日入監服刑。

郭瑤琪在判刑定讞後,質疑南仁湖負責人李清波之子李宗賢涉嫌偽證罪,才會讓法官以不實證詞判她有罪,去年底,郭在律師陪同開記者會,並向高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入獄執行,被高院駁回後,郭提抗告。

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對郭瑤琪收賄已調查清楚,並考量各種有利、不利狀況,作出確定判決,在沒有新事實、新證據下,不得聲請再審。另外,郭告發李宗賢偽證部分,法院尚未判決定讞,郭不可以此要求法院對她的貪汙案再審。

合議庭指出,由於郭瑤琪聲請再審沒有理由、不符法定要件,她要求停止刑罰執行部分,也一併駁回抗告確定。

此外,郭瑤琪質疑李宗賢證詞反覆不一,認為判決違背法令,日前3度向最高檢察署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認為,郭瑤琪聲請非常上訴理由不合法律要件,已駁回1案,其餘2案則仍在審核中。

據了解,郭瑤琪3件聲請非常上訴案,理由都是李宗賢證詞反覆,涉嫌偽證,但有鑑於歷次法院審理中都已闡明清楚,預料其餘2案被駁回的機率頗高。

……..文章來源:按這裡


勾17歲女學生上床 教官無罪脫身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9日 上午6:10

法官︰有嚴重道德瑕疵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李容萍/綜合報導〕桃園某高中的嚴姓男教官,與小他22歲的17歲女學生YOYO(化名)上床12次,家長發現嚴教官寫給女兒的情書,怒告強制性交及利用權勢性交等罪,最高法院認為女學生已逾16歲,且兩情相悅,判嚴無罪確定;但合議庭痛批嚴男,不但已婚,且年齡足當女生的爸爸,卻和她上床,有嚴重道德瑕疵。

教官被記2大過調職

醜聞曝光後,41歲嚴姓教官已與妻離婚。學校昨說,案發後嚴教官就被調離學校,校方未再連絡;桃園縣軍訓連絡處則指出,嚴男被記了2大過,國防部去年7月以不適任軍職,勒令他退伍;至於YOYO經過輔導,已恢復正常生活,去年畢業。

嚴教官的律師劉衡慶表示,昨天嚴得知無罪很高興,他和女方是在自由意識下交往。

帶她至摩鐵 床戰12回

判決指出,100年9月1日到101年9月17日,桃園某高中嚴姓中校軍訓教官(當時39歲),兼任社團指導老師時,與17歲YOYO日久生情,101年6月起,將YOYO帶至摩鐵上床12次。

父親在YOYO房間發現嚴的情書,帶她去醫院驗處女膜傷痕並提告,法院調查發現,兩人交往期間,互傳手機簡訊高達一萬多封,臉書訊息也有數千封,其中不乏露骨的性暗示用語。

例如兩人首度上床後3天,嚴傳訊息「我很喜歡跟你做愛」,YOYO回「刺激吧!」「你的愛也讓我刻骨銘心」、「我真的好喜歡你抱著我的感覺」;YOYO還讚嚴的裸照「超性感」,也把自己的照片製成影音光碟寄給嚴當生日禮物。

庭訊時,YOYO表示:「我們約會不固定時間,較常在週六早上,他說去汽車旅館比較近」,「有時提早放學沒有第8節課,會去汽車旅館看電視、吃麵,兩人會擁抱、親吻、撫摸身體」。

校方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時,YOYO對嚴可能被迫退伍,哭訴「非常抱歉」,還自責情書沒收好被父親發現,覺得嚴很可憐。

合議庭認為,YOYO與嚴上床,無絲毫不悅,兩人和一般情侶交往模式類似,也無法證明他利用教官和老師身分逼女學生上床,判嚴無罪。

一審時,嚴被判刑3年半,二審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

……..文章來源:按這裡


涉採購弊案 卓伯仲一審判9年

民視 – 2014年1月17日 下午8:01

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的卓伯仲,涉及縣府環保袋採購弊案,以及侵占總統大選,馬吳彰化競選辦公室經費案,彰化地院做出一審宣判,合議庭以侵占和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甚至還引用論語「民無信不立」,痛批卓伯仲欺上瞞下,判他9年有期徒刑。

遭到收押時,卓伯仲不斷喊冤,表示自己是清白無罪的,但彰化地院審理後,法官引用論語顏淵篇,指出「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依侵佔等罪,判處卓伯仲九年有期徒刑。

合議庭認為,卓伯仲在2011年10月開始,主導縣府採購環保袋、月曆和碗組,涉嫌圖利特定廠商將近5千萬,並且涉嫌在總統大選,擔任馬吳競選彰化辦公室執行副總幹事時,侵占選舉募款1800多萬元。

另外在環保袋採購弊案當中,同案被告還包括,縣府行政處前代理處長,現任地方稅務局副局長楊瑞美,共同偽造文書1年4個月,行政處文書科長李耀全1年2個月,月曆廠商吳俊德4年6個月,環保袋案得標廠商黃四吉10個月。

雖然在法院審理時,卓伯仲一再堅持不認罪,但法官依舊認為他主導縣府標案,刻意引用論語說他欺上瞞下,不知潔身自愛。(民視新聞 李坤錫 龐志龍 彰化報導)

……..文章來源:按這裡


「不和解判輸」律師套招 貪法官索賄

作者: 吳昭君 | TVBS – 2013年12月25日 上午11:53

「3億法官」胡景彬,如何利用法官職務,達到索賄目的,明明二審是採合議制,由3名法官以多數決定,他怎麼能隻手遮天呢,有律師說,胡景彬避開合議庭,而是在準備庭中就已經達成「和解」,要達到這一步,當然要有穿針引線的律師,配合在法庭上唱雙簧。

胡景彬是高分院法官,也就是二審法官,但二審不只一個法官,他如何能夠為所欲為,跟律師套招,賄款輕鬆入袋?司法改革後,為了防弊,二審由三個法官一同審理,採多數決,胡景彬知道在這一關,不可能輕鬆過關,所以提早在合議庭之前的「程序準備庭」下手,準備庭只有一個法官單獨審理,加上配合的律師,兩個人一搭一唱,讓對造有心理壓力,認為官司不會贏,乾脆同意和解。律師聶瑞瑩:「如果法官再施壓當事人說,你不和解我就判你輸,我告訴你我其實很想判你輸,在準備程序就把案子收掉,不讓它進入審判程序,(以免)讓三個法官來做決定。」檢調查出,胡景彬的犯案模式,每次召開準備庭前,就會和律師林松虎沙盤推演,先指導攻防重點,好按照劇本唱雙簧,胡景彬擁3妻、6子,平時與三房同住在台中豪宅,鄰居都很好奇他的多妻多子。胡景彬三房鄰居:「吃完要懂得擦嘴巴,不會擦嘴巴,事情一定會曝光。」胡景彬重男輕女,3個老婆上演後宮甄環傳,展開「肚皮大戰」,最快生下兒子的三房最得寵,被冷落的二房,每個月要20萬生活費,還不包括兩個女兒,拿副卡當「閃靈刷手」,每個月都有鉅額卡債,一個法官的薪水,當然是無法支付。

……..文章來源:按這裡


被判8年 郭瑤琪:考慮告李宗賢偽證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12月5日 下午6:04

新頭殼newtalk2013.12.05 林朝億/台北報導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北車站招標案中收受廠商2萬美元賄款,最高法院今(5)日維持高院更二審認定,判郭瑤琪8年徒刑定讞。對此,郭瑤琪除了表示將考慮提出再審、非常上訴外,也考慮對證人李宗賢提出偽證告訴。

郭瑤琪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中,被指收受廠商南仁湖集團2萬美元賄款,一、二審判郭無罪,但更一審及更二審皆推翻無罪判決,改依職務收賄罪重判郭8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確定,郭成為首位貪污遭判刑確定的前女部長。

合議庭認定郭收受2萬美元具對價關係,並非人情關係贈禮,郭在交通部部務會報具體指示台鐵局應在招標日截止前,召開該案的說明會等協助,實質上這也有助於南仁湖集團對投標與否做出決定,郭已構成職務行為的對價。

對此,郭瑤琪表示,她剛與律師顧立雄聯絡,考慮要對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的兒子李宗賢提告偽證罪。因為李宗賢對她送錢的證詞前後反覆不一,捏造事實。

她先前之所以沒有提出偽證罪,是因為她自己對於走法院的事情就覺得很煩,加上宗教信仰上,不希望結怨,所以才沒提告。現在考慮到最高法院已經做出這樣判決,她除了可能提告外,也研究向法院、最高檢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辯護律師顧立雄受也表示,郭瑤琪對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判決,表達沒有辦法接受,心情也非常沮喪。他說,最高法院前次有利於郭瑤琪而發回更審,其中相關疑點高等法院更審時並沒有釐清,也沒有積極事證來處理,就援用原來的事證判決有罪,並不合理。

顧立雄表示,將採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包括再審或非常上訴,為當事人郭瑤琪平反。

對於郭瑤琪被控收受2萬美金,顧立雄表示,郭瑤琪並沒有收到;法院僅根據李清波、李宗賢父子陳述。而送茶葉罐的李宗賢在偵訊時,對於到底送了一罐或二罐茶葉罐也講不清楚。

……..文章來源:按這裡


南港展覽館弊案 更一審余政憲獲緩刑5年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2月5日 上午11:57

南港展覽館弊案,高等法院今天更審宣判,被控洩露標案圖利力拓營造的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被依圖利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4年,合議庭同時也讓余政憲獲得緩刑5年的機會,緩刑期間必須服社會勞務120小時,並向公庫支付500萬元,全案還可再上訴。

民國92年7月間,經濟部國貿局委託內政部營建署辦理世貿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工程預算36億元;為儘快興建展覽館,採最有利標方式招標,由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審理標案,讓最優建商得標。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國務費等案時,查出力拓公司涉嫌行賄前總統夫人吳淑珍9000萬元,吳淑珍再指示余政憲洩漏南港展覽館標案的評選委員名單及投標廠商資格文件,讓力拓公司順利標得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

……..文章來源:按這裡


南港展覽館弊案 余政憲更一審獲緩刑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2月5日 下午1:49

南港展覽館弊案,今天高院更一審宣判,被控洩露標案圖利力拓營造的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被依圖利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4年,合議庭同時也讓余政憲獲得緩刑5年的機會,緩刑期間必須服社會勞務120小時,並向公庫支付500萬元。

(杜大澂報導)

扁案衍生出的世貿南港展覽館標案,民國九十二年當時,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找上扁嫂吳淑珍,由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交付評選委員名單,郭銓慶給了扁家九千萬元,而余政憲則是被依貪污洩密罪起訴。

全案經過高院審理,合議庭認為,余政憲當時位居要職,竟洩漏秘密文書,並使扁家獲得鉅款,欠缺法紀觀念,判處被告兩年六個月刑期,且不得緩刑。全案最高法院發回之後,高院五號更一審宣判,合議庭雖然認為余政憲觸犯圖利罪,判處他二年有期徒刑,但審酌他沒有不法獲利,也認罪,因此宣告緩刑五年給予自新的機會。不過,緩刑期間要服120小時社會勞務,同時支付公庫500萬元,全案還可再上訴。

……..文章來源:按這裡


大逆轉 陳哲男偽證案判無罪

作者: 陳一雄 | 臺灣時報 – 2013年11月14日 上午12:58

 〔記者陳一雄台北報導〕總統府前副祕書長陳哲男被控為脫罪,與時任高院庭長法官李文成,協助指導楊姓友人作偽證;一、二審陳、李兩人被依幫助偽證等罪,各判刑五月及六月。高院更一審逆轉,合議庭以查無實證為由,改判兩人都無罪。

 判決書指出,陳哲男於八年前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期間,向捲入官司的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伯薰,謊稱可以幫忙擺平官司,向梁伯薰索討六百多萬元。

 事後梁伯薰被判有罪,發覺受騙,此案因而被揭發。陳哲男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

 涉貪案審理期間,陳哲男找上前高等法院庭長李文成,兩人共同要求案件中的楊姓友人作偽證,陳、李因而分別被以教唆偽證罪,以及幫助偽證罪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都認定陳、李兩人有罪,判處陳哲男五月徒刑、法官李文成被判六月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後出現逆轉,法官以全案查無實證為由,撤消原判,改判兩人無罪。全案還可以再上訴最高法院。

……..文章來源:按這裡


專訪! 蔡智宏化學背景法官 追DNA駁斥

東森新聞 – 2013年10月31日 上午9:07

媽媽嘴命案,謝依涵被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判處死刑,東森新聞專訪到其中一位蔡志宏法官,他以實事求是的精神,查出陳進福家中找不到任何東西上有謝依涵的DNA,推翻了謝依涵說自己跟陳進福有肢體上的不倫戀。

人都殺了,還有不得已的理由嗎?謝依涵為求生前後搬出四套劇本,兩套劇本法官認為殺人理由前後矛盾,因為陳進福和謝依涵之間一直都有金錢往來,這也在檢方比對謝依涵的銀行帳戶薪資總額得到佐證,加上陳進福不定期無償資助,謝依涵七十到九十五萬資金或贈送禮物,謝依涵甚至授權陳進福代操股票,陳進福還把兩人關係登記為親戚,顯示陳進福掌控金錢自由,要說是為錢殺了太太,法庭上法官這麼推論。

這項說法也被推翻,更讓法官認定謝依涵的謀財殺人動機,還有強盜殺人意圖,為了減輕犯案罪刑,謝依涵扯到她和陳進福間有不倫關係,強調被陳進福猥褻,但法官也從科學證據突破這項說法,提出論點的是他,受命法官蔡志宏原本就有化學系的背景,之後攻讀法律,還是美國法學院碩士,把理工頭腦運用到工作上,加上另外兩名法官嚴謹分析,最後謝依涵的四套劇本,只有金錢往來足以採信,謝依涵試圖把自己的殺人動機設定為不得已,但謊言畢竟有漏洞,法官抽絲剝繭拆穿,讓她難逃死刑判決。

……..文章來源:按這裡


法官集體收賄 最重判20年定讞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8日 上午6:11

法官斥:視法官為發財良機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林俊宏、姚岳宏、邱俊福、楊國文/台北報導〕司法史最多司法官捲入的貪瀆弊案,最高法院昨審結,前高院法官蔡光治犯行最嚴重,三審合議庭痛批他將法官公職身分視為「發財良機」,事後矢口否認犯行,重判廿年刑,併科罰金三百五十萬元定讞。

最高法院昨駁回前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及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的上訴,判刑定讞(見附表);高院一位庭長認為有殺雞儆猴之效,法官風紀可獲改善;一位女法官直言:「害群之馬,該關!」

被限制出境 啟動防逃機制

定讞的四人均停職,司法官資格也將免除;台北地檢署已限制出境,啟動防逃機制。

這件貪污案有七名現任、前任司法官及律師捲入,收賄八百五十萬元,導致當時的司法院長賴英照、高院院長黃水通下台;特偵組另案調查陳榮和時,又引發濫權監聽國會、洩密、關說疑案。

檢方執行「正己專案」追查發現,涉及「銅鑼徵地弊案」被通緝的前立委何智輝一審判十九年、二審判十五年,九十九年一月起,何透過蔡光治、邱茂榮,花五百五十萬元行賄高院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使何在更一審獲判無罪。

銅鑼徵地弊案 追出貪污案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因涉貪污案,也透過蔡光治等人花三百萬行賄庭長房阿生,而獲判無罪;邱茂榮助友人發函戶政事務所查個資,另犯偽造公文書罪。本案九名被告,一至三審刑度皆相同。

張權、邱創舜兩律師因偽證罪,各判兩年、一年半,恐喪失律師資格。蔡光治情婦黃賴瑞珍判四年,邱創舜妻段美月判一年三月,前法官張炳龍判一年;前高院庭長房阿生認罪繳回兩百萬元,二審獲判十年半、併科罰金一百萬元後未上訴而確定。

據悉,特偵組仍續偵辦「正己專案」,已退休的高院法官林明俊、已停職的高院法官楊炳禎等人,仍被鎖定。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