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聲請再審 駁回確定

作者: 林偉信、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1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林偉信、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

全國首位因貪汙罪遭重判8年定讞的女部長郭瑤琪,因不服確定判決,聲請再審、停止刑罰執行。最高法院認為,郭指控李宗賢偽證,並否認收錢,不能據此聲請再審,駁回確定。郭瑤琪已於1月8日入監服刑。

郭瑤琪在判刑定讞後,質疑南仁湖負責人李清波之子李宗賢涉嫌偽證罪,才會讓法官以不實證詞判她有罪,去年底,郭在律師陪同開記者會,並向高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入獄執行,被高院駁回後,郭提抗告。

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對郭瑤琪收賄已調查清楚,並考量各種有利、不利狀況,作出確定判決,在沒有新事實、新證據下,不得聲請再審。另外,郭告發李宗賢偽證部分,法院尚未判決定讞,郭不可以此要求法院對她的貪汙案再審。

合議庭指出,由於郭瑤琪聲請再審沒有理由、不符法定要件,她要求停止刑罰執行部分,也一併駁回抗告確定。

此外,郭瑤琪質疑李宗賢證詞反覆不一,認為判決違背法令,日前3度向最高檢察署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認為,郭瑤琪聲請非常上訴理由不合法律要件,已駁回1案,其餘2案則仍在審核中。

據了解,郭瑤琪3件聲請非常上訴案,理由都是李宗賢證詞反覆,涉嫌偽證,但有鑑於歷次法院審理中都已闡明清楚,預料其餘2案被駁回的機率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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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弊案 水務副局長收押、停職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20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王定傳、謝武雄、陳怡靜/綜合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水利工程弊案,昨將喝花酒護航的桃園縣政府水務局副局長邱峯旭等十二名被告以貪污等罪嫌向法院聲押,法院晚間裁定邱及評選委員葉紀建收押禁見,其餘涉案人員包括台大土木系教授徐年盛、營建署工務組組長葉仁博、第十河川局承辦人戴浩仁與業者等十人,各獲十萬到五十萬元不等交保。

一評委收押禁見 另10人交保

檢調前日大動作以被告身分約談業者、官員及評選委員約二十人到案,數名教授因全部坦承,檢察官複訊後請回。其他被告對於接受招待喝花酒、收受禮物及賄款,因罪證確鑿也幾乎承認,但部分官員、評委對於接受招待與標案間則否認有對價關係,辯稱「專業不會因此受影響」。

檢方昨日上午聲押十二人,包括葉仁博、徐年盛、戴浩仁、京揚工程科技負責人郭肇良及林芳娸夫婦、京揚經理鄭國樑、副理陳伯儀、會計王怡婷、宇晟機械工程負責人尤豐源、副總經理鍾鎮宇、第十河川局顧問葉紀建;邱峯旭則聲押未禁見,但法院最後裁定邱峯旭與葉紀建兩人收押禁見,徐年盛二十萬元交保,均未限制出境。

台大教授徐年盛多次接受招待

台大土木系教授徐年盛因擔任桃園縣楊梅下水道工程標案評委,多次接受京揚郭肇良、林芳娸夫婦招待喝花酒,讓京揚順利得標,戶頭中還出現一筆廠商匯給他的三萬三千元疑似「賄款」。

檢方表示,對於法院裁定結果,將與承辦檢察官討論後再決定是否要提抗告。

台大:教授涉案 依規處理

桃園縣政府表示,依照公務人員懲戒法,被收押的邱峯旭即日起停職。台大表示,教授行事應拿捏分寸,依照現行規定,官司若三審定讞、確認違法,校方就會將案情送交校教評會,討論是否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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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三案定讞 曾正仁免牢得再逃28年

東森新聞 – 2014年1月25日 下午5:05

廣三弊案,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遭重判,炒作順大裕股票部分,判行七年定讞,加上之前定讞的官司,已經超過舊法有期徒刑20年的上限,應該服刑20年,不過曾正仁早已經潛逃出境,如果要免除牢獄之災,得再逃亡28年,也就是他83歲以後。

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人,龐大的經濟犯罪違反證交法和洗錢部分,最新判刑定讞累計他的刑則,已經超過舊法有期徒刑的滿貫20年。

累計曾正仁官司,93年判刑定讞的台中商銀超貸75億商業法、偽造文書,有期徒刑11年。96年違約交割順大裕股票84億證交法,8年併科罰金3億,炒作順大裕股票及洗錢24億證交法、洗錢罪7年,遠超過20年最高有期徒刑。

不過他欠債348億落跑到大陸,下落不明,一度傳出在大陸落網,但後來變成烏龍一場。法官痛批曾正仁,以前立法院長劉松藩替他的事業護行,向台中商銀套取75億,炒股、違約交割、隱匿犯罪所得,壓榨員工當人頭,炒股、超貸害人家庭破碎罄竹難書,曾正仁應該執行有期徒刑20年。

依法從93年定讞的官司算起,追溯到131年,46年次的曾仁今年57歲,他想要免除牢獄生活,得逃亡到80多歲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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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三弊案 曾正仁追溯期至131年

作者: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月25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民國87年間爆發的台中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涉及掏空、超貸及炒作股等弊案,其中被控炒作順大裕股票部分,最高法院昨天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將他判處應執行7年有期徒刑確定。

曾正仁所引爆的弊案,至此全部定讞。據最高法院法官指出,93年間就潛逃海外的曾正仁,依舊刑法當時規定,他的行刑期最多就是要服刑20年,按此計算,我國法律對他的追訴期將在民國131年才屆滿。

易言之,曾正仁要逃到131年後才回台灣,否則即使在130年底被警方捉到,也要從那時起算入監服刑20年。

最高法院判決指出,被告曾正仁身為廣三集團總裁及台中商銀董事長,卻涉及掏空公司、超貸及炒股等弊案造成股巿動盪,與台中商銀、順大裕公司、各證券商公司及難以盡數的投資大眾、往來廠商鉅額的損失、倒閉,危害社會層面之大,筆墨難以形容,因此就炒作順大裕股票這部分,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將他判處應執行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9年。

廣三集團所涉違法弊端共有向台中商銀違法借貸74.5億、違約交割84億及掏空順大裕89億等三大部分,其中他利用順大裕公司彰化、鳳山廠的土地,以假買賣等五鬼搬運手法,掏空順大裕部分,最高法院在93年6月8日,首先就違反商業會計法及證交法財報登載不實等4項罪行,將他判刑11年確定,其他包括違約交割及炒股等罪嫌發回更審。

但是,曾正仁卻早一步潛逃出境而遭通緝,迄今未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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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弊案 前平鎮市長收賄判15定讞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月20日 下午5:33

桃園縣平鎮市十多年前興建焚化爐爆發弊案,前平鎮市長葉步來被控收賄上千萬元,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葉步來收賄圖利,重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前市代會主席林長松也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全案定讞。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平鎮市焚化爐於民國84年建造完成後,因燃燒功能不彰,遲遲拿不到環保局審查核可,業者不能開爐操作,所以焚化爐閒置無法使用,當地民眾也因垃圾問題、表達不滿,當時擔任桃園縣議員的葉步來見有機可乘,向業者謊稱只要1000萬公關費打點,就可儘快過關運作。葉步來收賄後,始終沒有動作。民國87年間,葉步來選上平鎮市長,又向業者表示,只要支付兩百萬元並給予抽成,就可改以市公所向業者承租焚化爐方式開爐運作,業者急於回收成本答應給錢,但後來因無力支付佣金而自白行賄犯行。

一、二審認定,葉步來利用職務索賄並圖利業者,依圖利、收賄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前平鎮市代會主席林長松也藉機收賄四百萬元,同樣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兩人判刑確定,至於行賄的張姓業者因認罪只判處有期徒刑三月,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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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長弟 卓伯仲涉貪判9年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8日 上午6:11

法官:卓手段、動機惡劣

〔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吳為恭/彰化報導〕國民黨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被控在縣府環保袋採購案涉嫌圖利廠商,總統大選擔任馬吳競選彰化縣執行總幹事時涉嫌侵占選舉經費一千八百多萬元,彰化地院昨宣判,依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處卓伯仲應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全案七名被告圖利部分均無罪。

彰化檢方昨晚表示,對七名被告圖利部分均無罪,檢方一定上訴到底。

院方指出,卓伯仲挾縣長胞弟身分對縣府官員呼來喚去,以黨庫通家庫,為掩飾犯行,欺上瞞下,其行為、手段、動機實屬惡劣。

卓:法官誤解很大將上訴

卓伯仲昨晚發出聲明表示,「對於法官的宣判,我不知該哭還是該笑。」欣慰的是,法官對圖利部分判決無罪,但法官不了解選舉事務,且有很大誤解,因而重判,此部分他將上訴。

彰化縣長卓伯源則聲明表示,前英國首相邱吉爾曾說:「風箏逆著風飛最高,不是順著風。」縣府尊重司法審理。全案被告共七人,昨天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副局長楊瑞美到庭聽判,當聽到審判長宣判涉及偽造文書判刑一年四月時,楊瑞美當場喊冤:「我絕對沒有犯法!」強調依法行事,她是清白的,一定會上訴。

其餘五名被告判處刑期分別是:彰化縣府行政處文書科長李耀全一年二月、月曆廠商國榮印刷公司業務經理吳俊德四年六月、環保袋案得標廠商黃四吉十月、敞盛公司會計馮瓊慧四月、國榮財務兼會計吳幸珍四月。

圖利案7被告 都判無罪

彰化地院指出,黃四吉在民國一百年十一月預先向敞盛下訂三十六萬個環保袋,後追加到七百萬個,不料環保袋採購案開標由秉辰公司得標,卓伯仲即向楊瑞美、李耀全施壓,於主持審查會議時判定秉辰樣品有瑕疵而不及格,逼使秉辰棄標,重新上網公告,讓敞盛得標。

鎮此外,卓伯仲受託為馬吳總統大選操盤彰縣選務,一百年十二月十四日挺馬人士在花壇鄉全國餐廳集結,以每人一萬元買一張餐券力挺馬吳,馬總統親臨現場與來賓逐一合照,募款所得卓伯仲先將一千萬元以不實發票核銷;競選結餘八百多萬元又以不實發票洗出,留作私人使用。

縣府表示,根據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刑事判決確定須停職,目前是一審判決,尚未定讞,因此楊瑞美及李耀全不需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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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一線間】鬥智鞏固證據 終讓殺夫狠婦認罪

TVBS – 2014年1月11日 下午5:28

惡媳婦買凶殺夫,讓公婆氣得刺破她照片,宣洩悲憤,宜蘭一名黃姓女子,外遇被發現之後,吵著離婚不成,竟然教唆小她11歲的情夫殺死丈夫,她先是假裝激動地報警,而在情夫和共犯接連認罪後,黃姓女子還冷靜的為丈夫守喪、裝無辜,甚至誤導警方說,丈夫有可能是自殺身亡,警方一開始就對女子的供詞充滿懷疑,但表面上按兵不動,花了一個多月時間積極鞏固證據,終於讓心狠手辣的婦人認罪,接受法律制裁。

員警vs.嫌犯乾哥:「應該是被打,被誰打你知道嗎?不知道,就回來都沒有人,就一直在找他,誰在找他?他老婆啊,他老婆呢?在上面,你請她下來好不好。」帶兒子回家後竟目睹慘狀,丈夫倒在廁所,沒了氣息,妻子驚慌報警,無法置信,究竟是誰這麼凶狠?員警vs.死者兒子:「我爸爸被人打躺在這裡了,被誰打?不知道,你有看到嗎?都沒有看到,我們一回來,我們一玩回來,然後他就被打了,你有看到他躺在地上嗎?沒有。」5歲孩子童言童語,不知道爸爸再也回不來,死者妻子黃郁玲只是不斷啜泣拭淚,她猜想是因為夫妻最近有些爭吵,丈夫才會一時想不開,自縊身亡。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廚房到整個客廳,椅子是凌亂的,是有打鬥的痕跡,椅子有摔壞的痕跡,所以一開始他們說他輕生,我們警方一看到現場,絕對不相信,第一點,現場凌亂又有血跡,然後外面椅子都被有1、2張椅子都被打壞掉,死者躺在廁所,又用紅色的椅子,因為民間習俗就用紅色蓋住,讓他找不到兇手,所以他用紅色四角塑膠椅把死者頭部蓋住。」只是一條釣竿、棉布袋,怎麼有辦法勒死自己,頭部還詭異罩在紅椅下,警方第一時間就判定這是起兇殺案件,而且這天是七夕情人節,應該就是情殺,原來親友鄰居都知道,黃郁玲認了一位乾弟弟,19歲現役軍人黃乃文,2人相差11歲,卻交往親密,關係曖昧,黃乃文甚至登堂入室,住進黃郁玲家中,讓死者很不滿,又這麼巧,凶殺案前一天他休假回宜蘭,警方連夜找人,問個清楚。宜蘭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陳保羅:「他準備睡覺,我就說來意,說我是宜蘭分局的,有個案子要請你說明,他說好啊,沒關係啊,他就跟我一起上車,沒有心虛,都沒有心虛。」黃乃文冷靜交代行蹤,說當天和好友潘家榮在一起,有不在場證明,隔天找到潘家榮,也似乎是已經串供,同樣撇清關係,就靠警方突破心防。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潘家榮剛開始的時候,他也是滿,誰說我殺的,根本不是我殺的,你說有布手套血手套,你找出來啊。」宜蘭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陳保羅:「我們是同鄉原住民,希望你對這個案子,第一時間承認,自白是最好的,刑期部分會對你有利,他就掙扎了很久,在這裡。」派出所同樣是原住民的小隊長,用母語跟潘家榮曉以大義,還找來他女友溫情勸說,潘家榮掙扎半個多小時,認了和黃乃文聯手殺害黃郁玲的丈夫。員警vs.嫌犯潘家榮:「這件紅色衣服是誰穿的?是乃文,也是黃乃文犯案時候穿的,那一件是我的。」起出犯案血衣,警方立刻到高雄軍營逮人,黃乃文心裡有數,沉默被上銬押回宜蘭,他全盤托出和黃郁玲外遇,2人經常在早餐店樓上偷情,全是受到黃郁玲教唆,要他買凶讓丈夫「消失不見」,就可以共享房產和保險理賠。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他郵局存摺、印章啦,都是交給黃郁玲保管,所以他認為說,你叫我保管,我們以後就會好好生活,我們這些錢,以後我們就過著王子與公主快樂的生活,因為她有房子700、800萬,然後又有保險1000多萬,有這些錢,你讓他消失,這些錢都是我們的,你只要花80萬給潘家榮,那我們還剩很多。」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黃郁玲就以罵番仔這個,叫黃乃文去跟潘家榮講說,他罵我們番仔,看不起我們,我們就用這一點去跟他理論,其實動機就是要讓他消失嘛。」黃郁玲早就計畫好,行兇前找乾哥哥帶兒子出去,製造不在場證明,黃乃文禁不住女色誘惑和挑撥,情人節當晚就夥同潘家榮,用早餐店鐵椅痛毆死者,將人勒斃拖進廁所,但還來不及逃離,黃郁玲母子已經返家。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黃郁玲故意叫李建穎的名字,她說李建穎、李建穎,然後黃乃文那時候是躲在廁所,他說在廁所,我在廁所,裝李建穎的聲音說在廁所,結果黃郁玲一聽也知道說,那不是李建穎的聲音,所以黃乃文就發簡訊告訴黃郁玲,說他們還在這邊,所以黃郁玲才假裝說她頭痛,叫李源章帶她去樓上休息。」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她表現就是很冷靜啊,她也沒有說很激動的情形啊,不像先生過世的那種,很悲傷的表情,都沒有。」積極偵辦不到2天,2名兇嫌已經認罪,警方卻沒有宣告破案,因為除了嫌犯供詞外,其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黃郁玲教唆殺人,長達半年以上的策劃,用來聯繫的簡訊也早已刪除,警方決定按兵不動,黃郁玲聲稱案發當時她也去遊樂場找兒子,事後又改口在家,這些供詞漏洞,檢警要一一攻破。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再問她的時候,她又反悔說她在樓上,她什麼都不知道,也沒有聽到樓下吵雜聲,這是很矛盾的地方,所以當下我們也為了慎重,劉檢察官就叫我們說,從1樓到4樓敲打椅子、開門、吵架,來看妳4樓聽得到嗎,我們用比較科學的方式,這樣印證她所講的證詞。」長達一個多月,警方不動聲色,鞏固證據也和黃郁玲鬥智,檢察官甚至還親自夜訪。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因為他老公那時候在家裡,棺木擺在家裡的時候,就一票人男男女女,男的比較多,也是在那邊喝酒。」記者:「靈堂?」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對,就靈位前面喝酒,然後她也是在跟那些人喝酒,檢察官說,怎麼會這麼冷靜,在這個過程中,她還一樣在那邊守靈,也是一樣住在那棟房子裡面,可知道這女孩子的城府跟定性,不怕。」承受破案壓力,警方終於等到時機成熟查證2名兇嫌供詞屬實,而黃郁玲在案發前後也和兇嫌異常密集通聯,加上測謊沒有通過,警方收網逮人。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她也不像一般的人說會鼓譟、哭啊,都沒有,她說我沒有怎樣,你為什麼要逮捕我,我又沒有殺人」記者:「她完全也沒有要幫黃乃文說話?」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對啊,她完全沒有,她認為說,那是他們2個的事情,跟她沒關係,她就先把自己的防線做好。」黃乃文為她買兇殺人,黃郁玲被捕收押後,卻和小情夫撇清關係,讓對方扛罪,無情、冷漠,更讓死者父母心寒。死者父親(2012.11.28):「都沒看到她流眼淚,連流一滴眼淚都沒有,這女孩子真惡劣,這麼狠,心腸這麼狠。」原本不贊成兒子和黃郁玲結婚,還是幫他們買房子,還出錢讓媳婦開早餐店,沒想到黃郁玲被發現外遇,吵離婚不成,竟然狠心謀殺親夫,奪家產,為了讓惡媳婦受到制裁,死者父母忍住心中悲憤,照樣對她噓寒問暖,配合警方辦案。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家屬)裝成若無其事,跟她沒關係,甚至黃郁玲跟她婆婆講說,跟李源章講說,外面都講,都說我已經有涉案,她自己先講喔,包括跟李建穎的父母親講喔,結果李建穎的父母親跟她講說,沒有,她不要聽別人亂講,反而安慰她我聽到這些話,天下父母親,這很不簡單。」死者父親(2012.11.28):「她這麼可惡把他害死,我們老人家很痛苦。」死者母親(2012.11.28):「用刀子啊,很氣啊,這麼可惡。」死者母親刺破媳婦照片,宣洩悲痛,因為儘管法官痛批,黃郁玲對夫不忠、心狠手辣,惡性重大,而且犯案後卸責毫無悔意,但考量她對兒子還念念不忘,未泯滅人性,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這起案件在警方的沉穩鬥智,家屬的耐心配合下偵破,儘管黃郁玲逃過死刑,卻讓年幼兒子得面對母親買兇殺父親的殘酷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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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法官婚外情養3房6子 收賄3億多

東森新聞 – 2013年12月23日 下午4:46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2010年被檢舉收賄,特偵組經過3年多時間調查,從他的銀行保險箱搜出三千萬現金,家裡也有600萬現金,收藏的洋酒多到要兩卡車才載得完,不法貪汙所得高達3億,特偵組調查現金流向,才發現胡景斌有兩段婚外情,生下五名子女,年薪200多萬要養三個家庭,入不敷出,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關說賄賂,甚至跟律師套招,逼當事人假合解,涉及關說、收賄及不明財產罪,光起訴書就高達600多頁,罪行罄竹難書。

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遭檢舉收賄被收押,特偵組從他的銀行保險箱及住家,搜出3千6萬現金,家裡收藏的洋酒更多到兩卡車才載得完,清查名下資產跟存款竟然高達3億多,特偵組組長 林豐文:「他很聰明,他就是說會把財產,都放在一些人頭底下,他就會表現出他沒什麼可疑的地方,這個人頭帳戶,在所謂的三房藏放的最多。」

特偵組追查資金流向,這才發現63歲的胡景彬擁有兩段婚外情,共生下五名子女,包括元配總共三房六名子女,當法官一年兩百多萬薪水,根本無法負荷年年入不敷出,於是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關說、收受賄賂,來填補資金缺口,特偵組代理主任張進豐:「假借要和解的機會跟林姓律師套招,以強迫和解的方式,來索取賄絡300萬元,行賄的人另外訛詐200萬,這部份另外涉及詐欺罪。」

法官訓練所第16期的胡景彬,平日行事活耀85年曾涉入地下錢莊重利罪,遭停職3年,89年復職調任台南高分院法官,95年判決無罪定讞,胡景彬再轉調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之後變本加厲,靠同居女友居中牽線貪汙,涉入案件光是起訴書就高達600多頁,罪行罄竹難書,也讓司法界大大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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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 收賄案偵查終結

TVBS – 2013年12月22日 下午11:42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2010年被檢舉收賄,透過律師收賄近400萬元,今年8月,遭到羈押禁見,當時,特偵組經過3年蒐證,動員近百人、兵分16路,搜索胡景彬住處和辦公室,10月查出3000萬現金,和價值3億土地與豪宅,都無法交代來源,台中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23日將召開偵結記者會。

今年8月,法官胡景彬,涉嫌收賄被偵訊,只見他把帽子壓低,快步上車,被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記者vs.法官胡景彬:「法官願不願意說一下,是不是有收賄?」特偵組2010年接獲檢舉,只要向法官胡景彬行賄,判刑就會比較輕,經過3年蒐證,8月28日,特偵組兵分16路,搜索法官辦公室、住處,就是要調查,到底有多少經手過的案件,因為收賄影響判決?10月,特偵組查出,胡景彬在銀行租用保管箱,暗藏2397萬元現鈔,名下有價值3億的土地和豪宅,家中還有3大箱高級洋酒,要用兩台卡車才搬得完,都無法交代來源,加上胡景彬證詞反覆,檢方向台中地院聲請2個月延押獲准。胡景彬是司法官訓練所第16期,今年63歲,平日行事活躍,1995年擔任台中地院庭長時,涉嫌投資地下錢莊涉入重利案,2006年判決無罪定讞,胡景彬再轉調台中高分院民事庭。堂堂法官,爭議可不小,1997年,胡景彬外遇生女,到酒店喝花酒,嚴重傷害司法人員形象,遭監察院彈劾、懲戒,休職3年,前科累累,竟然還能復職,法官誇張行徑,被政風室列入觀察名單,如今在台中高分院民事庭,一個月審理10多件案件,又被查出涉嫌收賄,震撼司法界,23日將召開偵結記者會,宣布審判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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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清楓命案關係人郭力恆 關20年出獄了

作者: 記者蘇位榮、劉峻谷╱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12月17日 上午3:26

涉及獵雷艦軍購弊案被軍法機關判處無期徒刑、海軍武獲室前上校組長郭力恆,今年八月移監到台北監獄服刑後,向法院聲請減刑,高院認定郭力恆符合減刑條例「自首」的規定,將郭力恆減刑為舊刑法規定有期徒刑最上限的「二十年」;郭力恆再向法務部聲請「假釋」,獲核准「縮刑」十二天,本月三日郭力恆已服刑期滿出獄。

郭力恆是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的最重要關係人,從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收押,原本在台南六甲軍監服刑,今年八月軍審法修法後移監到台北監獄,蹲了十九年十一個月又十八天牢房,很少講話。獄方人士形容,他是有史以來最沉默的一位受刑人。

尹清楓命案爆發後多人離奇身亡,郭力恆出獄,引發相關人士憂心安全;傳言身背百億賄款的郭力恆,僅其瑞士帳戶被查扣一千萬美金匯回台灣,其餘軍購佣金不法所得,至今流向不明。

郭力恆共涉及三件案子,獵雷艦軍購弊案及妨礙軍機治罪條例合併被判處無期徒刑(此次減刑為二十年),他另外涉及的拉法葉購艦弊案,台灣高等法院在今年五月間判他有期徒刑十五年,特偵組上訴三審,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法界人士指出,將來拉法葉艦案判決確定,法院合併定執行刑時,仍然不得超過有期徒刑二十年,郭力恆不用再入監服刑。所以該案的審判對郭力恆來說,已沒有意義。

現行刑法規定有期徒刑最長不得逾三十年,但修正前的舊刑法規定,有期徒刑不得逾二十年;郭力恆所犯各罪,均在刑法修正施行前所犯,依法規定,應比較新舊法,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的法律。所以郭力恆適用舊刑法規定,即使被判無期徒刑或有數罪,法院定合併執行刑的上限為有期徒刑二十年。

郭力恆涉及獵雷艦、拉法葉艦採購弊案,也是知悉海軍前上校尹清楓遇害原因的關係人;他因獵雷艦軍購弊案洩漏軍機等犯行,八十二年十二月被收押,八十四年一月廿四日被軍法判無期徒刑定讞服刑。郭力恆曾兩度向國防部聲請假釋均被駁回,國防部以他仍涉拉法葉艦弊案尚未審結為由,不准他假釋。

郭力恆今年八月十五日移監北監後,即向高院聲請減刑,他認為當年是主動向台北市憲兵隊「自首」,符合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規定。

高院調閱相關卷證,當年軍法機關在判決書中指出「偵辦期間郭力恆自首,經軍事檢察官偵結起訴」,因此認定郭符合自首規定,裁定郭減刑為二十年。

郭力恆獲減刑二十年後,立即再向法務部聲請假釋縮刑,原本他應服刑到本月十五日止,法務部依據縮刑制度規定,每月最多可縮刑四天,郭共可縮刑十二天,核准郭力恆的假釋,郭服刑至本月三日,踏出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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