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控瘦小情夫性侵 二審改判無罪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2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已婚人妻指控賴姓男子在她清醒狀態下,將她從車上「強抱」進摩鐵套房裡性侵,一審判賴3年4個月;二審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人妻比賴男高且重,難想像賴男能將她從汽車內以「新娘抱」抱出來,再抱上2樓房間性侵,改判賴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43歲人妻與55歲彰化縣賴男,13年前因研習「易經」而認識,進而交往,發生多次性關係。賴女指控,99年間,她有意斷絕往來,2人相約談判,賴男竟開車載她到南投1家摩鐵,還拿刀威脅,揚言不跟他走就要殺其全家,接著就「強抱」她上旅館2樓性侵。

事後人妻提告,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將賴男起訴。彰化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賴男罪證明確,判刑3年4月;賴男不服上訴,稱人妻是自願和他到摩鐵發生性關係,並無強迫。

法官︰賴男難強抱性侵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案發時賴男年已55歲,人妻才43歲,2人的年紀、體力有高下之分;再測量2人身高、體重,賴男比女子矮、體重也比她輕,而且意識清醒,難想像賴男能將她從汽車內用「新娘抱」的方式抱出,然後拾階而上到2樓房間。

法官認為,就算是女子都未抵抗,在客觀上賴男也難以將她「強抱」上樓,在無其他佐證下,不能單憑女方指控就入人於罪,因而改判賴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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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見不平!擒拿+柔道 打跑性侵嫌犯

作者: 林耿賢 黃茂松 劉錦源 | TVBS – 2013年10月18日 下午6:31

犯下惡行的朱姓嫌犯前科累累,12年前就因為犯下性侵被關了9年,沒想到出來後依然不改,多次企圖引誘性侵婦女,而勇敢打跑嫌犯的民眾,是56歲的洪明鑫,當時他剛好從山上下來,看見嫌犯的惡行,立即上前制止,還利用體格的優勢,撞倒嫌犯的機車,才沒有讓被害女子受到進一步的傷害。

他,就是見義勇為的洪明鑫,雖然已經56歲了,但是強健的體魄,還是成功制止一件性侵案,監視器畫面上的洪明鑫正在打電話報警,看見嫌犯想跑,用力一撞,就把嫌犯的機車撞倒。見義勇為民眾洪明鑫:「他掏出手槍,作勢要擊發動作,當時我雖然是嚇了一跳,我反應夠因為夠快,他要逃離的時候,我就很快速的推倒機車,連人跟機車推到山邊不讓他逃跑。」嫌犯當時還掏出一把槍,但是洪明鑫年輕時在憲兵部隊服役,學過擒拿和柔道,一伸手就把槍給奪過來。見義勇為民眾洪明鑫:「那是我山上的土地,去那邊休閒,下來已經是晚上,那一條路幾乎晚上都會沒有人,最後一個是我下來,所以我才遇到。」幸好洪明鑫見義勇為,避免女子進一步受到傷害,而這名朱姓嫌犯前科累累,51歲、台中霧峰人,有性侵背景,12年前曾經迷昏性侵一名女教師,當時他自稱自己有精神上疾病,而被關了9年,假釋出獄後,今年9月就曾經使用相同的手法,拐騙過當地中年婦女,所幸都沒有人上當受騙。當地婦人:「走來看機車不見了,然後就有一名男子騎機車在我對面,跟我說要載我,他說我的機車被一名外勞偷走。」如今警方將嫌犯繩之以法,也讓當地居民不用再驚恐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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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性侵竟砸頭 女昏迷恐成植物人

作者: | TVBS – 2013年10月18日 下午1:15

南投草屯一名朱姓嫌犯在賣場先偷走一名女子的機車,再假裝好意地要載她去找車,沒想到卻把對方載到了郊區,試圖性侵,因為被害女子大叫反抗,嫌犯惱羞成怒,拿起機車大鎖攻擊,當時剛好有民眾路過,見義勇為出手阻止,但是女子受重傷昏迷,情況不樂觀。

趁著男子打電話的空檔,騎車穿著襯衫的男子一加油,打算要逃離現場,一旁的男子趕緊把他拉住,被襲擊的女子還倒在一旁,還有意識,雙手無力地揮舞,但是卻爬不起來。

嫌犯和見義勇為的民眾一路扭打,整個過程都被行車紀錄器拍了下來。草屯分局副分局長蘇玉坪:「載該名女子上車,那將該名女子誘騙上車以後,帶至郊區加以施暴,該名女子至今仍昏迷不醒。」原來這名朱姓嫌犯,先在南投草屯鎮一家賣場偷走了被害女子的機車,隨後再假裝好意要載她去找車,沒想到卻把這名女子載到了偏僻郊區,試圖要性侵,女子大叫想要反抗,這名嫌犯卻拿大鎖砸女子的後腦勺,直到洪姓路人見義勇為,及時挽救了這名女子。

女子受重傷,送醫後昏迷指數只剩3,恐怕成為植物人,而朱姓嫌犯辯稱只想跟他做朋友、聊聊天而已,但警方訊後仍依殺人未遂、妨害自由等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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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找人開延押庭 惡狼5萬交保

華視 – 2013年1月15日 下午12:00

怎麼會有這麼離譜的法官,他是高等法院的法官林銓正,他負責審一個性侵累犯,沒想到居然找別人幫他開延押庭,自己沒有到場,因為不符程序,最後被最高法院撤銷裁定,結果讓性侵犯以五萬元交保,至今行蹤成謎。

怎麼會有這麼離譜的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林銓正承審一名性侵累犯時,居然找別人開延押庭,自己沒有開庭,事後卻還在裁定書上署名自己的名字,不符程序,被最高法院撤銷裁定,最後更讓惡狼以五萬元交保,至今行蹤成謎。

上半身赤祼露出大片刺青,這名男子吳鑑洲就是性侵累犯,原本被羈押,但現在卻能自由在外活動,全是這位高院法官林銓正的關係,12年前承審費玉費同志誹謗案,認真審理密集庭訊,另人印象深刻,只是性侵累犯吳鑑洲案子到了他的手上,他卻有事,找別的法官代班開延押庭,法官裁定延押後,沒開庭的林銓正卻還在裁定書上署名,程序不合,被最高法院撤銷裁定,最後更讓吳鑑洲以五萬元交保。

看看裁判書,沒有開庭,署名自己的名字,這有沒有涉及偽造文書。司法院匆匆開了記者會,說裁定法律沒有問題,但找人代班,自己署名,法官疑似偷懶,最後讓性侵累犯在外趴趴走,會不會再有下個受害者,法官承審案件時,是不是該認真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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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師交往女學生 性侵判十月

中央社 – 2013年9月26日 上午11:59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6日電)彰化縣一名王姓補習班老師和年僅17歲的女學生交往成為男女朋友,王姓男子多次性侵少女得逞,法官判刑10月,緩刑2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公布的刑事判決書,民國100年2月,王姓男子在彰化縣和美鎮一家補習班擔任理化科教師,17歲的少女則為補習班學生,2人因而相識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發生多次性行為。

王姓男子多次在承租的套房及補習班舊址空教室、新教室等地點,和少女發生多次性行為,後來王姓男子想遠離少女,少女向就讀學校的輔導老師尋求協助,輔導老師於是通報警方。

王姓男子向法官坦承曾和少女發生關係,法官認為,王姓男子本應基於師長照護之情避免少女心智受到外力侵害,竟未克制自身性衝動,成為性侵犯罪的加害人,不過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且已和被害人等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10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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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勢不符人體工學 性侵判無罪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26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一名銀行魏姓襄理被友人女兒控訴性侵,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依被害人所言,當時她坐在魏男右手邊,而對方以右手繞過其身體,一邊親吻她的胸部,一邊用右手拉開其褲子的右側拉鍊而加以性侵,而此一角度不符合人體工學,換言之,魏男不可能以此姿勢性侵,因而判處他無罪。

判決書指出,魏姓男子擔任銀行襄理,友人女兒因感情及升學等問題而找他聊天,魏男在九十七年八月對她進行輔導,卻被對方控訴性侵。女子指稱,當時她坐在魏男的右手邊,而對方以右手繞過其身體,一邊親吻她的胸部,一邊用右手拉開其褲子的右側拉鍊,將手指伸入其陰道而性侵得逞。

檢方偵辦時,魏男堅決否認,辯稱當時只用右手拍拍該女的右肩安慰,沒想到被她抱住並說「你是全世界對我最好的男人!」但他並無對女子親吻或拉開其拉鍊。但檢方認為,魏男事後曾向女子道歉及下跪認錯,並允諾以一百萬元和解,顯然確有其事,因而依強制性交罪嫌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依據被害人所言,請二名女法警當場示範,發現並無法做到一邊親吻胸部、一邊以右手繞過被害人身體並加以性侵,因而判處魏男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之後,法官以被害人已通過測謊,且無誣陷被告之動機,改判魏男有期徒刑三年二月。

全案由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進行更一審時,魏男承認當時因對被害人搭肩而產生誤會,因而到對方住處下跪道歉,但否認性侵,法官也認為,不能單以測謊做為證據,且依被害人所言,魏男性侵時的姿勢,並不符合人體工學,換言之,魏男不可能以此姿勢進行性侵,因而判處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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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曾服用搖頭丸 李宗瑞裁定勒戒2個月

作者: | TVBS – 2013年9月24日 下午10:07

最新消息,富少李宗瑞遭控性侵、偷拍不雅光碟案,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性交等罪,一審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2年4個月,必須賠償其中12人1425萬元,但法官擔心他潛逃出境,持續裁定羈押。

目前包括被害人,還有李宗瑞都打算上訴,但他被查出曾經使用2級毒品搖頭丸,法官因此先將李宗瑞送觀察勒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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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繼父猥褻 母不信稱與夫黏在一起斥女兒說謊

NOWnews – 2013年9月24日 上午11:17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年僅12歲的少女,日前因涉犯竊盜罪被移送少年法庭,法官調查少女的家庭生活情況時,懷疑少女疑似曾遭性侵,隨後透過「屋樹人心理測驗」,發現少女將樹幹型狀,畫得像是男性的生殖器,因而查出少女曾被繼父叫入房間陪看A片幫其「手淫」,還指出其生殖器有入珠,繼父被依加重強制猥褻判處7年徒刑。

法官調查發現,該名家住苗栗縣的少女,前年12月曾因偷竊案被移送少年法庭。法官詢問她的家庭狀況,其中被問及和繼父的互動情形時,少女神色出現異狀,只提到曾和繼父看A片。事後調查官替少女進行「屋樹人心理測驗」,結果發現少女將和樹幹的型狀,畫得向是男性生殖器勃起的樣貌,研判她恐遭性侵。

少女事後表示,繼父在前年7月,趁母親洗澡時叫她入房陪看A片,甚至還幫繼父手淫,繼父也伸手摸她下體。少女還表示繼父要她別說,還描述繼父的性侵關有3顆像是藥丸的東西。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少女的母親卻力挺丈夫,還稱說自己和丈夫24小時同進同出,無論吃飯、洗澡都在一起,女兒根本沒機會和丈夫獨處,表示女兒說謊。

法官事後勘驗少女繼父的下體,果真發現其生殖器有入珠,並根據屋樹人測驗採信少女供詞,認定繼父對少女犯下8次加重強制猥褻罪,台中高分院23日將他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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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多變!裝文青把妹 扮行銷師詐財

作者: 陳韋安  | TVBS – 2013年9月24日 下午1:00

在網路上裝憂鬱、賣弄文字,騙得女大生芳心同居,還盜用對方身分四處詐騙,這名49歲董姓嫌犯,對外自稱「行銷大師」,和保養品公司談合作,卻以股東名義私下違法吸金,幸好業者早一步發現,報警處理。

手上戴著手銬,被警方帶出警局,模樣十分狼狽,這名董姓男子涉嫌詐騙保養品公司20萬元,奇怪的是,怎麼他的手機門號,會登記在一名黃姓女大生名下,原來兩年前,他在網路聊天室,自稱是有錢人,還用「關心」、「意夢境」、「悄悄走」等暱稱,認識了黃姓女大生,裝憂鬱賣弄文字,讓對方覺得他很文青,兩人成為男女朋友,同居2年。之後這名董姓嫌犯,還自稱是行銷大師,和一名保養品公司老闆娘談合作,一堂課行情5000元,取得對方信任後,說自己對做生意也有興趣,購買了500件商品,市價超過20萬,卻遲遲沒有付款,沒想到又對外宣稱自己是保養品公司股東,要擴大營業、到處吸金,這時候,負責人才驚覺被騙報警。中和一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陳紹文:「嫌犯與黃姓少女差了27歲,(嫌犯)用詩情畫意的暱稱,詐騙許多無知的少女。」警方發現董姓男子早就因為性侵及詐欺罪遭通緝,可能涉及多起案件,目前已知有3名女子疑似受害,其中2人慘遭騙色,雖然黃姓女大生否認兩人在交往,但也被警方依詐欺共犯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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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猥褻幼女 入珠揭罪判7年

中央社 – 2013年9月23日 下午5:36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3日電)12歲少女涉偷竊送辦,調查官發現她疑曾遭性侵。調查發現繼父要求她陪看A片,並多次猥褻。台中高分院今天判繼父7年徒刑。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苗栗縣12歲少女在民國100年時,因為涉及竊盜案被移送少年法庭,調查官進行審前調查,調查家庭環境、生活狀況及與家人關係等過程中,少女指稱,繼父要求她陪看A片等情節,發現有異,通報性侵防治中心。

少女指控,繼父在她10歲時,叫她進房間陪他看A片,還脫掉褲子,要她用手幫他服務,繼父並撫摸她私處。

少女指控,繼父要求她用手服務前後8次,她很害怕拒絕,但繼父置之不理,並警告不能講出去;她指稱,她摸到繼父的生殖器內有2顆像藥丸的東西突起。

調查官為少女進行「屋樹人測驗」,透過孩童繪畫樹、房子及人等圖樣,探索孩童藏在內心的心理測驗。經心理測驗員分析發現,少女內在反射出對男性的性器官有印象,而投射在圖畫上。

繼父否認要求少女幫他手淫,並指稱少女因被他處罰而怨恨報復。少女的母親則指稱,女兒有說謊紀錄,她自己與丈夫同進同出,女兒根本沒機會與丈夫單獨相處。

經調查,繼父確在生殖器「入珠」,且夫妻兩人在少女面前談論「入珠」都是以「那裡」、「灌珠子」等隱晦用語。

台中高分院法官採納「屋樹人測驗」結果及少女對於繼父生殖器內像藥丸的突起物的說詞,認定繼父猥褻,依強制猥褻罪判刑7年。全案仍可上訴。1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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