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棄土瑪陵所涉集體收賄

作者: 【記者林賢經/基隆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4年2月21日 上午12:00

基隆地檢署去年九月獲報警三分局瑪陵派出所警員涉嫌集體收賄包庇棄土集團,經蒐證認時機成熟,於昨(二十)日指揮基隆市調查站在市警局督察室及三分局協助下,搜索瑪陵派出所及業者辦公室、住處等,並將涉案員警、業者帶回,由承辦檢察官漏夜偵訊中。

基隆地檢署指出,亮X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X緯等棄土集團成員,探悉基隆市七堵區瑪陵段東勢上股小段土地位置偏僻,可供傾倒廢棄土牟利,為疏通轄區員警,避免遭追訴處罰,竟於一○二年八月間,透過七堵區瑪西里里長林XX行賄瑪陵派出所陳姓所長及警員共五人新台幣八萬元,再利用施作水土保持工程名義,以未申請路權之三十五噸大卡車載運棄土至上開地點傾倒。

瑪陵派出所所長陳XX等人,明知通往上開地點之基隆市七堵區大華三路係禁止大型車輛通行路段,且於上開地點濫倒廢棄物有破壞水土保持之虞,應予以取締查緝,竟於收受上開賄賂後,於大型車輛行經上開禁行之路段時視而不見未加取締,任由渠等將廢棄土違法傾倒於上開地點。

案經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陳建宇指揮基隆市調查站縝密蒐證,另市警察局亦獲悉該派出所警員涉及不法而報請本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主動積極配合承辦檢察官指示,於昨天認時機成熟,遂指揮基隆市調站、北機組、新北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基隆站、臺北市調處共約五十人,並協同市警局督察室、市警局三分局搜索瑪陵派出所、警員住處、業者住處及辦公室等地,查扣派出所監視錄影器、罰單存根聯及派車記錄等物,並帶回警員業者共十一人由承辦檢察官漏夜偵訊,釐清涉案人數及行賄金額,全案不排除向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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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峰旭水利貪瀆弊案 桃縣水務局副局長等12人遭聲押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2月19日 上午11:14

桃園縣水務局及經濟部水利署第一、第十河川局驚傳貪瀆弊案,檢調昨天帶回33人進行約談,一直持續到今天上午,包括桃園縣水務局副局長邱峰旭等12人遭到聲押;檢調調查發現,邱峰旭涉嫌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和餽贈,洩漏公共工程評委名單,讓廠商去招待和行賄評委,以換得水利工程標案並幫忙護航機具設備驗收通過。(李書璇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水利貪瀆弊案,北部兩家廠商涉嫌以招待花酒等方式,行賄水利工程官員與評審委員,再由他們護航廠商不合格的機電設備驗收通過,檢調兵分44路約談33人,偵訊到19號上午,聲押桃園縣水務局副局長邱峰旭等12人。

邱峰旭涉嫌在去年間,接受京揚公司負責人郭肇良、林芳娸夫婦招待喝花酒、餽贈,洩露公共工程評選委員名單,讓有意投標的郭男前去打點,三人因此都遭聲押。遭聲押的還有評委台大土木系副教授徐年盛、營建署工務程組長葉仁博、宇晟工程負責人尤豐源、審查委員葉紀建、承辦人員戴浩仁,以及鄭國樑、鍾鎮宇、陳伯儀及王怡婷等人。

檢調是在18號前往包括桃園縣政府、內政部營建署、掌管蘭陽溪的水利署第一河川局,以及掌管淡水河的第十河川局、評選委員任職學校及住家,以及八間酒店茶室等,進行大規模搜索;約談33人中,有20人是被告,其餘是證人。而檢調跟監時還發現,廠商多次帶禮物親送到大學教授研究室交給評委,事成後還在學校附近的餐廳舉辦慶功聚會,行徑囂張;而因為涉案人數眾多,也讓偵訊時間拉長,偵防車甚至還不夠用,新北調查處還要叫計程車來幫忙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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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安售地弊案 前鄉長判12年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5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備受矚目的望安鄉公所違法售地弊案,澎湖地院昨日一審判決,已被公懲會停職的前鄉長葉忠入依圖利罪判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前秘書賴世銀及另四位涉案人,分別以圖利罪判處八至十年刑期。至於行賄罪判決無罪部分,澎湖地檢署將研究是否上訴。

該起違法售地案由澎湖縣調站及澎湖地檢署調查起訴,監察院並據以對望安鄉長葉忠入、秘書賴世銀提出彈劾,經公懲會認為事證明確,對二人撤職確定,昨日澎湖地院一審宣判,葉忠入判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縣議員葉明縣判刑十年、褫奪公權六年﹔賴世銀判刑十年、褫奪公權六年;土地掮客林廣達判刑九年、褫奪公權五年;前秘書許志輝判刑八年、褫奪公權四年;業務承辦人蔡東榮判刑八年、褫奪公權四年。葉忠入、賴世銀無法取得聯繫,葉明縣則表示上訴到底。

原是最貧窮的離島鄉鎮望安鄉公所,民國九十一年起,開放接受全台納稅大戶捐地節稅及逃稅,共受理全台地主捐贈九千七百七十六筆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告現值當時總計逾四百八十億元,目前總值逾七百億元,成為不肖財團及政客覬覦做為土地經容積移轉獲取龐大利益的目標。

全案由寬達信公司董事林廣達與澎湖縣議員葉明縣接洽,葉明縣及其弟、望安鄉長葉忠入安排原水利署簡任十職等工程師賴世銀擔任職等較低的望安鄉公所秘書,由公所前秘書許志輝擔任白手套,並約聘賴世銀友人蔡東榮共同負責土地標售事宜。

望安鄉公所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辦理土地標售,標的位於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及高雄市,合計一千零二十六筆土地,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五十二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等法令,經內政部、澎湖縣政府發函該公所,要求停止標售,但望安鄉長葉忠入等人置之不理,明知違法而強行包裹標售,結果由彼等安排藍重豐得標,標價為七十三億一千八百九十三萬四千元,其中四十八筆土地已完成過戶,並轉賣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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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弊案延燒 林榮顯近日恐遭約談

東森新聞 – 2014年1月21日 下午10:31

台北地檢署偵辦美河市弊案,20號發動搜索約談,承辦案件日勝生七人決策小組成員,只差前總經理陳慶洪出國沒到案,其他通通被移送地檢署複訊,訊後請回,接下來檢方不排除董事長林榮顯才是最後決策者,將在近日約談他到案,這位人稱聯開之父的董座,從監工做起,白手起家,但林榮顯過去就傳出過涉貪行賄,這回案件延燒,恐怕很難全身而退。

面對鏡頭什麼都不說,他是梅永和,美河市七人核心小組成員,負責和聯開處溝通的窗口。同樣被約談的成員還有他,前協理劉垚凱,以及前吳姓女員工和另外三名成員。七人核心小組還差一個人,日勝生前總經理陳慶洪,人在國外沒到案,但檢調下一波要約談的當然就是他-就是日勝生董事長林榮顯,靠著和政府做生意打下一片天,投資眼光精準獨到。

這個和捷運永春站共構的建案,就是林榮顯開發的第一個捷運聯開案,當時盛傳是有歌手蔡依林入住,一時之間聲名大噪,林榮顯聯開之父的名字真的不是叫假的,接下來這個交九轉運站的案子,更是讓日勝生的股價從每股不到10塊錢,漲到了40幾塊。

但不說不知道,林榮顯可是白手起家的,1968年他還只是個建設公司監工,六年後他跟朋友合資蓋大樓,賺進人生第一桶金,1980年林榮顯跟哥哥合資開公司,這就是日勝生的前身,但1995年他涉入貪污行賄案,曾經遭聲押40天無罪獲釋後,他成立了關係企業泰誠營造,2000年日勝生活科技掛牌上市,但2007年又因為檢調查到日勝生子公司互作假帳,再度被關切,爭議這麼多,卻能不斷接到捷運聯開案,林榮顯的手腕跟關係不言可喻,但這回的美河市牽涉重大,他想要跟以前一樣全身而退,恐怕沒這麼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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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弊案 前平鎮市長收賄判15定讞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月20日 下午5:33

桃園縣平鎮市十多年前興建焚化爐爆發弊案,前平鎮市長葉步來被控收賄上千萬元,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葉步來收賄圖利,重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前市代會主席林長松也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全案定讞。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平鎮市焚化爐於民國84年建造完成後,因燃燒功能不彰,遲遲拿不到環保局審查核可,業者不能開爐操作,所以焚化爐閒置無法使用,當地民眾也因垃圾問題、表達不滿,當時擔任桃園縣議員的葉步來見有機可乘,向業者謊稱只要1000萬公關費打點,就可儘快過關運作。葉步來收賄後,始終沒有動作。民國87年間,葉步來選上平鎮市長,又向業者表示,只要支付兩百萬元並給予抽成,就可改以市公所向業者承租焚化爐方式開爐運作,業者急於回收成本答應給錢,但後來因無力支付佣金而自白行賄犯行。

一、二審認定,葉步來利用職務索賄並圖利業者,依圖利、收賄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前平鎮市代會主席林長松也藉機收賄四百萬元,同樣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兩人判刑確定,至於行賄的張姓業者因認罪只判處有期徒刑三月,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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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拿又騙 惡法官求處重刑

作者: 馬瑞君╱台中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24日 上午10:16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3億法官」現形!台中高分院民庭法官胡景彬曾因投資地下錢莊、養小三、喝花酒遭休職3年,回任後又涉嫌利用「假勸和」手法賣案收賄300萬元,並假借關說案件詐欺20萬元,檢調發現他有3房妻妾、3億多元資產、不明財產4647萬元;最高檢察署特偵組23日偵結,依貪汙等罪嫌起訴胡等6人,並對胡求處重刑。

不明財產4647萬元

此案在今年8月29日偵辦時,包括胡景彬及其3房黃月蟾、友人廖幸利被收押;10月29日又延押1次。案件起訴後,台中地院昨晚7時30分召開移審庭。經過2小時審理後,法官裁定胡景彬、黃月蟾2人繼續羈押禁見,廖幸利30萬元交保、不得接觸證人。

特偵組昨天上午大動作,由特偵組代主任張進豐、組長林豐文到中機組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洋洋灑灑的擺放出近3年的偵辦卷宗,及胡景彬所收藏的部分名酒。張進豐表示,目前所查出胡景彬涉案明確的僅此兩起案件,其餘可疑涉案部分還必須再追查。

整起案件偵結起訴,檢方並請求對胡景彬從重量刑,也請求對其不明財產來源4647萬元及在中港大飯店收賄案中的300萬元現金予以查扣。

胡景彬(63歲)涉收賄案,起因於台中中港大飯店前董事長邱坤德於98年過世後,其女邱錦珠變更登記為負責人,邱錦珠弟弟邱金成、邱金旺(均已歿)的子女則向法院訴請返還股權官司。

邱錦珠一審敗訴,想在二審時反敗為勝,因而向弟媳黃玲玲求助,黃玲玲想到堂姊黃月蟾(57歲)是胡景彬的3房,因而倒戈幫助邱錦珠。

黃玲玲打電話給黃月蟾問:「如果以打贏為那個,紅利要給他們那個團多少?」雙方碰面商談後3天,巧合的是胡景彬抽籤擔任受命法官,他大喜過望開始指揮3房與對方聯絡,為方便操控二審訴訟程序,還指使邱錦珠請曾與他是台中地院同事的林松虎擔任委任律師。

邱錦珠以20萬元律師費委任林松虎,在開庭前均透過黃月蟾求見胡景彬詢問開庭時應注意事項,胡景彬則在開庭時以訴訟指揮權及闡明偏袒邱錦珠並向對造施壓,使得案件在第9次準備程序中達成和解。

中間人加200萬跑腿費

黃玲玲自行估算行賄金額為300萬元,黃月蟾則提醒她,「妳自己要的,妳自己加上去」,同意接受她所提的行賄價碼,黃玲玲又自行灌水、加上200萬元的「跑腿費」向邱錦珠報價,以「膠原蛋白分批送」為暗號,交付黃月蟾300萬元現金及1座價值4萬4800元的琉璃。

另外,胡景彬與廖幸利聯手操作不動產仲介業務,因台中市民王銘里出租店面給陳姓女房客開茶行,陳女不滿房東侵占冷氣機等生財器具,請求房東賠162萬元,一審房東勝訴,陳女不服上訴,二審並非胡景彬受理,胡、廖向王男謊稱可代為關說承辦法官,王男帶2人搭高鐵北上觀賞門票4200元的「永恆的瘋馬秀」,又透過廖給了現鈔20萬元。■ 時事民調/擁3億3妻,司法界爆法官胡景彬貪汙案,你的感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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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東地政測量員違法收「快單費」被約談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2月27日 上午5:27

新竹地檢署和廉政署,接獲檢舉指稱,竹東地政事務所土地測量員,涉嫌透過代書收受所謂的「快單費」,檢調人員共帶回五位測量員和三名代書進行偵辦。八人當中,已有過半人員坦承收受每件「快單費」兩千元到三千元。據了解,由於竹東地政事務所管轄範圍達八個鄉鎮,一年多來測量案件相當多,目前檢調仍在清查有多少筆不法所得當。(彭清仁報導)

新竹地檢署會同廉政署,前往新竹縣竹東地政事務所搜索,並帶回五名測量員,另外,檢調也傳訊三名代書進行偵辦。檢方指出,涉案的張姓等五名的測量員,涉嫌透過三名代書以每件兩千到三千元行賄,收取所謂的「快單費」,以加速測量作業。

儘管有測量員否認不法,但已有兩名測量員則是向檢察官坦承收取「快單費」,是行之多年的陋規和慣例。而代書也坦承只是希望測量作業能夠早點進行,才會代為轉送規費。檢調指出,測量員專責經手建物位置圖測量,以及平面圖測量等,由地主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測量費用視案件規模,一般約在數百元之間,但涉案測量員竟喊價到數千元以上,並透過代書間接加速案件進行。檢調也對部分測量員認為快單費是慣例,也直呼太離譜。由於竹東地政事務所管轄新竹縣八個鄉鎮,因此案件數量相當龐大,檢調也就查扣資料進一步調查,五名測量員的不法所得究竟有多少。至於案情是否向上發展,檢調表示還要視被告的供詞和查扣證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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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法官婚外情養3房6子 收賄3億多

東森新聞 – 2013年12月23日 下午4:46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2010年被檢舉收賄,特偵組經過3年多時間調查,從他的銀行保險箱搜出三千萬現金,家裡也有600萬現金,收藏的洋酒多到要兩卡車才載得完,不法貪汙所得高達3億,特偵組調查現金流向,才發現胡景斌有兩段婚外情,生下五名子女,年薪200多萬要養三個家庭,入不敷出,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關說賄賂,甚至跟律師套招,逼當事人假合解,涉及關說、收賄及不明財產罪,光起訴書就高達600多頁,罪行罄竹難書。

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遭檢舉收賄被收押,特偵組從他的銀行保險箱及住家,搜出3千6萬現金,家裡收藏的洋酒更多到兩卡車才載得完,清查名下資產跟存款竟然高達3億多,特偵組組長 林豐文:「他很聰明,他就是說會把財產,都放在一些人頭底下,他就會表現出他沒什麼可疑的地方,這個人頭帳戶,在所謂的三房藏放的最多。」

特偵組追查資金流向,這才發現63歲的胡景彬擁有兩段婚外情,共生下五名子女,包括元配總共三房六名子女,當法官一年兩百多萬薪水,根本無法負荷年年入不敷出,於是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關說、收受賄賂,來填補資金缺口,特偵組代理主任張進豐:「假借要和解的機會跟林姓律師套招,以強迫和解的方式,來索取賄絡300萬元,行賄的人另外訛詐200萬,這部份另外涉及詐欺罪。」

法官訓練所第16期的胡景彬,平日行事活耀85年曾涉入地下錢莊重利罪,遭停職3年,89年復職調任台南高分院法官,95年判決無罪定讞,胡景彬再轉調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之後變本加厲,靠同居女友居中牽線貪汙,涉入案件光是起訴書就高達600多頁,罪行罄竹難書,也讓司法界大大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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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決勝負 法官索賄好下手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4日 上午6:50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項程鎮/台北報導〕二審法官屢被查到索賄不法,法界人士透露,關鍵原因在於,二審是事實審終審,至於三審的法律審,法官只能審查判決有無違背法令,因此,二審向來才被認為是最好「下手」或「運作」的地方。

非重罪案 不得上訴三審

法界人士說,竊盜、詐欺、背信、恐嚇等非重罪的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加上二審是事實審的終審,可調查相關事證和傳喚證人,至於第三審的法律審,則是就前一審判決審查有無違背法令依據,因此才讓二審法官有「運作」空間。

此外,由於部分案件審理採合議制,由三名法官審案,心存僥倖想買通法官者,只要透過人脈網絡,掌握兩名法官即可穩住官司。

現金行賄、招待出遊…

至於賂賄手法,涉弊法官除了只拿現金外,還有不肖法官接受飲宴招待、出國旅遊、禮物饋贈,行賄者還可能故意打牌輸錢給法官,或在境外買通法官,以免留下證據。

部分二審法官昨聽聞吳景彬案後表示,早期二審法官確實有些風紀出問題,但強調現在司法風紀好很多,一方面因一、二審交流頻繁,經常互調,另外則是部分有問題法官不是紛紛出事,就是已經退休。

一位二審庭長表示,以往認為一審重判、二審輕判,現在未必如此,以涉及拉法葉案的郭力恆為例,一、二審雖都判郭十五年徒刑,但二審還另外判郭罰金兩億元,因此如被告罪證確鑿,二審未必能討到便宜。

對於外傳二審法官操守較差,司法院官員表示,近來已有改進,胡應為少數個案,對少數操守不佳的個案,一經發現就會重懲,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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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 收賄案偵查終結

TVBS – 2013年12月22日 下午11:42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2010年被檢舉收賄,透過律師收賄近400萬元,今年8月,遭到羈押禁見,當時,特偵組經過3年蒐證,動員近百人、兵分16路,搜索胡景彬住處和辦公室,10月查出3000萬現金,和價值3億土地與豪宅,都無法交代來源,台中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23日將召開偵結記者會。

今年8月,法官胡景彬,涉嫌收賄被偵訊,只見他把帽子壓低,快步上車,被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記者vs.法官胡景彬:「法官願不願意說一下,是不是有收賄?」特偵組2010年接獲檢舉,只要向法官胡景彬行賄,判刑就會比較輕,經過3年蒐證,8月28日,特偵組兵分16路,搜索法官辦公室、住處,就是要調查,到底有多少經手過的案件,因為收賄影響判決?10月,特偵組查出,胡景彬在銀行租用保管箱,暗藏2397萬元現鈔,名下有價值3億的土地和豪宅,家中還有3大箱高級洋酒,要用兩台卡車才搬得完,都無法交代來源,加上胡景彬證詞反覆,檢方向台中地院聲請2個月延押獲准。胡景彬是司法官訓練所第16期,今年63歲,平日行事活躍,1995年擔任台中地院庭長時,涉嫌投資地下錢莊涉入重利案,2006年判決無罪定讞,胡景彬再轉調台中高分院民事庭。堂堂法官,爭議可不小,1997年,胡景彬外遇生女,到酒店喝花酒,嚴重傷害司法人員形象,遭監察院彈劾、懲戒,休職3年,前科累累,竟然還能復職,法官誇張行徑,被政風室列入觀察名單,如今在台中高分院民事庭,一個月審理10多件案件,又被查出涉嫌收賄,震撼司法界,23日將召開偵結記者會,宣布審判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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