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入侵檢察官帳號 雲檢2資訊員遭起訴

作者: PTS | 公共電視 – 2014年1月23日 下午8:00

雲林地檢署資訊室兩名員工、因為沒有經過上級同意、自行登入公文系統修改資料,結果被檢察長__林?惠起訴。這到底是基於合理的懷疑、還是小題大作,各界有不同的解讀。

雲林地檢署兩名資訊室員工,利用自己身分登入公文系統,修改公文批閱代理人,理由是"為了不讓公文延宕",不過這樣的動作,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林?惠認為,這兩名員工沒經過上級授權,日前將他們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

==被起訴資訊員工==

我們這個也是純粹為了

我們公文系統順暢

不要因為檢察長

或主任檢察官不設定代理人

而使公文延宕

一切都是為了公務

處理這些事情

而且是系統賦予我們權限

並沒有登入他們電腦

用他們帳號跟密碼

雲林地檢署表示,這兩名資訊員工,是在去年八月雲檢更新電腦時,進行例行維修,但沒經上級同意就修改公文系統,檢察長林?惠懷疑有檢察官帳號被入侵,才請示法務部展開調查。

==雲林地檢署發言人 郭志明==

我們經過四個多月偵辦

在去年幾個月期間

發現兩位同仁

在更改電腦公文系統前

沒有得到長官授權

而擅自登入電腦

使用公務電腦加以更改

造成檢察長 主任檢察官

權利受損

妨礙公家電腦資訊使用正確性

雲林地檢署表示,妨害電腦使用罪是公訴罪,檢方發現有問題後,也多次詢問兩名資訊員,但兩人都否認,才會起訴他們,交由法官協助釐清。不過這起事件也引起爭議,因為地檢署資訊室,是負責維護每個檢察官的電腦運作,也常要進行軟體更新,若是因為工作需要登入帳號密碼,就被起訴,恐怕會讓資訊員工動輒得咎。

記者王威雄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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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送辦小員工 「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

東森新聞 – 2014年1月23日 下午2:00

雲林地檢署兩名資訊室人員,被懷疑駭入檢察長和檢察官的個人帳號,妨害電腦使用罪遭起訴,不過維修人員不是需要更新防毒軟體,每天透過遠端監控作業嗎?檢方強調被告是更改長官的電腦攝定,不是維修管理,被告喊冤說,他們是接受科長指令,主任休假沒有設定代理人,公文流程受阻,只是幫忙設定代理人。

資訊人員因為防害電腦使用罪遭起訴,還是司法機關內的官司遭起訴的是兩名,雲林地檢署的資訊人員,他們透過電腦管理維護地檢署資訊,萬萬想不到引此惹上官司。正常電腦維修是不需要更改權限的,所以不會有更改權限,這個問題是因為他更改權限,沒有得到長官的授權,因為一般資訊人員遠端維護管理,更改資訊系統,雲林地檢署兩人被起訴官司,引發議論雲林地檢署強調不是維修管理是更改長官權限,資訊人員大喊冤枉阿。

資訊處就兩名資訊人員,經過多任檢察長沒有出問題,就在記者詢問官司的時候,長官也同時找他們面談,司法機關任職被自己長官起訴,官司更是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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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檢長帳號 雲檢起訴自家人

民視 – 2014年1月23日 下午4:01

雲林地檢署日前,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兩名地檢署資訊室員工,疑似是這兩名員工,侵入檢察長電腦帳號,但員工解釋,當時他們沒有入侵帳號,是用個人權限進入公文系統更改代理人,沒想到奉命行事卻挨告,相當無奈和委屈。

雲林地檢署資訊室兩名員工,被自家人起訴,員工坦承士氣大受影響,但一看見媒體來訪,先是支支嗚嗚,後來卻是大聲抱屈喊冤。

資訊室員工:「(起訴會不會對工作士氣造成打擊),很大很大的影響。」

雲林地檢署起訴資訊室兩名員工,涉嫌登入檢察長電腦帳號,經過四個月調查,兩名員工被依妨害電腦使用罪提起公訴,但員工也不平,當時是檢察長休假,科長交代更改代理人,讓公文能順暢簽核,他們只是奉命行事。

資訊室員工:「我們所登入的都是,我們資訊管理員自己的帳號密碼,不是用別人的帳號密碼所登入,(檢察長沒有辦法接受你們的說法),是檢察長完全無法接受我們的說法。」

資訊室員工:「我們用我們自己的帳號密碼,去登入我們的公文系統,幫忙主任檢察官設定,公文的代理人。」

資訊室員工:「這個純粹也是為了,我們公文系統的順暢。」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志明:「同仁喔在更改公文電腦系統前,沒有得到長官的授權,而擅自登入電腦,使用公務電腦更改,造成檢察長及主任檢察官,的權益受損。」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林琇惠,司法官24期結業,在司法圈是出了名的有個性,20年前偵辦彰化四信冒貸案一戰成名,做事明快果決,這次辦自家人,也在司法圈成為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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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修改檢察官任務 2資訊員工被起訴

作者: 魏嘉良  吳昭君 | TVBS – 2014年1月23日 下午1:43

雲林地檢署兩名員工,疑似為檢察官更新電腦時,侵入個人帳號遭到查辦,被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不過這件事情傳開立刻成為話題,原因是地檢署資訊室,負責維修檢察官電腦,常要更新防毒軟體,每天都透過遠端施作,這樣被起訴的話,全國各地地檢署資訊室人員,可能每天都在觸法。

被起訴的兩個人滿腹委屈,他們是雲林地檢署資訊室員工,每天更新檢察官電腦,防止病毒,但現在被當成是駭客。資訊室員工:「來的時候就一直懷疑我們入侵電腦,他一直在懷疑我們在監控他。」兩個人是在去年8月,用帳號登入一名檢察官的電腦,做任務變更設定。資訊室員工:「主任檢察官請假,他沒有設定代理人,有一個科長打電話給我們,請我們幫忙設定請假主任檢察官,設定他的代理人。」資訊人員這個舉動,被檢察長林銹慧認為,影響到檢察官職務,也可能洩漏檢查情資,請示法務部展開調查。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志明:「兩位同仁沒有坦承犯行,無從為緩起訴處分,檢察官偵查終結,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案件傳開後,立刻成為話題,有爭議的部分是因為資訊室負責檢察官電腦更新,每天都透過遠端監控,這樣被起訴,那麼全台地檢署資訊室人員,不就每天都觸法,雲林地檢署說,未來將規定資訊室只能做維修和更新,不能以帳號登入檢察官任務分派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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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家旁設站詐騙 警逮13人

中央社 – 2014年1月17日 下午6:10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7日電)歹徒出國進修詐騙技術,返台在雲林虎尾租屋,還在法官家旁設置機房,雲林檢警逮13人,今天聲押11人。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志明指出,王姓男子為首詐騙集團,在虎尾設置機房,專挑大陸民眾下手,詐騙所得新台幣上億元。

郭志明指出,檢察官接獲情資,王姓男子赴馬來西亞學習詐騙機房經營與運作模式,去年7月起鎖定大陸民眾詐騙,8月在虎尾租屋處就與雲林地院一名法官為鄰,準備在農曆春節大撈一筆。

專案小組經過數月蒐證,雲林檢方昨天指揮刑事局偵六隊、雲林縣警局刑警隊、保安隊、虎尾分局、苗栗縣警局刑大、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等30多人出擊。

雲林縣警局刑警隊表示,現場查扣現金新台幣30多萬元、汽車、手機、毒品、被害人資料等,逮捕王嫌共13名集團成員,全案以詐欺等罪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雲林檢方下午表示,查緝過程,有1名歹徒逃逸時,被碎玻璃割傷送醫住院,1人請回,檢察官聲請羈押11人,全案擴大偵辦。10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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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妻擁3億 涉貪法官入不敷出

中央社 – 2013年12月23日 下午2:41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3日電)檢方偵辦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貪瀆案,發現胡景彬擁3妻6兒女,妻兒等名下資產高達新台幣3億元,但他卻入不敷出。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承審訴訟案時,與同居人黃月蟾合作涉嫌貪瀆案,另疑以法官的身分,透過廖姓男子涉入關說詐騙案件。

特偵組經過3年蒐證,會同台中地檢署、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今年8月發動搜索,動員近百人、兵分16路,搜索胡景彬住處和辦公室等處,檢方今天將胡景彬以貪污等罪起訴。

檢方追查發現,胡景彬妻兒成群,與元配王姓女子生有1子,定居台北;又有鍾姓女子為二房,生有2女;三房黃月蟾生下1子2女。胡景彬同時擁3妻、6名子女,與三房黃月蟾住在台中市北區透天別墅。

檢調清查過濾,胡景彬元配及外遇2女、子女有高達3億元的龐大資產,並在胡景彬及黃月蟾的住處起出2600多萬元現金,家裡還堆有多達400、500瓶疑似收禮的各式高級酒。

其中,胡景彬的大房王女及兒子名下總資產有9800多萬元,包括台北市大安區9處房產、中市2處房產及存款,胡景彬每月支付生活費6萬元。

二房鍾女及子女名下總資產為6300多萬元,包括雲林縣3處房產、中市4處房產及存款,胡景彬每月支付生活費約20萬元。

三房黃月蟾及兒女名下總資產為1億7100多萬元,包括中市5處房產,胡景彬每月支付生活費5萬元。99年至102年間,胡景彬就以現金為黃月蟾支付信用卡消費279萬餘元。

檢方估計法官正當合法年薪約在新台幣200多萬元,胡景彬得以撫養3個家庭及眾多子女,很多房產及存款都是來源不明;但受限於罪刑法定主義及基本人權,不明財產僅能追究自99年5月間被檢舉涉貪瀆起至今,經清查共有4647萬餘元的不明財產。

檢方調查發現,胡景彬妻兒名下雖擁有巨額資產,但他為支付各房妻兒的開銷,有入不敷出的狀況,99年至102年間,每年有700多萬到50萬餘元的資金缺口。1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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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判決罵法官 原告變被告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30日 上午8:40

〔自由時報記者廖淑玲/虎尾報導〕原告變被告,這回還是法官提告。元長鄉吳姓男子控告兄長傷害,疑因不滿法官判決太輕,竟在法院門口與附近電桿張貼看板辱罵兩位女法官,兩位法官憤而提告,創下兩位法官一起告原告紀錄。

書寫看板 張貼法院門口與電桿

雲林地方法院門口昨天被發現懸掛不雅看板,咒罵他人「絕子絕孫」,並以國罵表達不滿情緒;法院人員發現後報警,虎尾警方到場處理後,在地院門口與附近電桿上,共找到5面類似的看板。

警方指出,所有看板都是利用不久前剛結束的民進黨縣長黨內初選競選看板背面書寫,內容相當粗俗,深入了解後,看板指責的對象是雲林地院兩位女法官姓名諧音,影射成分濃厚,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後,發現住在元長鄉的吳姓男子涉有重嫌。

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吳某與兄長疑因爭產大打出手,事後他控告兄長傷害並民事求償,地院審理後,其兄長遭判3個月徒刑,民事賠償3萬7千元。由於與吳某求償47萬元落差太大,他可能因此心生不滿,以此方式洩憤。

兩名女法官獲悉後,分別控告吳某妨害名譽,警方傳訊吳某後,他坦承因為不滿法官作為,才「出此下策」,但辯稱並未指名道姓,警訊後將他依妨害名譽罪嫌移送,涉及公然侮辱部分,則移送雲林地檢署繼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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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昏塞紙盒 幹「鳥」事走私綠繡眼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6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海巡署雲林機動查緝隊破獲走私綠繡眼案,蔡姓嫌犯自中國挾帶10隻綠繡眼企圖闖關,為避免鳥鳴暴露行蹤,用紙盒與絲襪挾帶綠繡眼,事先還用藥迷昏鳥兒,手法非常不人道。訊後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送辦。

雲林機動查緝隊副隊長郭森燿表示,以44歲蔡姓嫌犯為首的走私集團,利用「螞蟻搬家」手法,將整批綠繡眼化整為零自中國走私來台。由於中國今年3月再爆H7N9疫情,已有138人感染,45人死亡,該隊獲報後立即報請高雄地檢署等單位監控,22日蔡嫌抵達高雄小港機場通關時將其逮捕。

查緝隊於蔡嫌行李起出10隻利用紙盒、絲襪包裝綠繡眼,經確認是未受檢疫禽鳥後,立即撲殺,裝載的行李予以消毒、銷毀,蔡嫌坦承走私禽鳥。

中國購進 5千元賣1.5萬

據了解,綠繡眼在南部地區深受愛鳥人士喜歡,經常聚會、比賽,依其體態與鳴叫聲評比。綠繡眼在台灣每隻身價1萬5000元左右,如果比賽獲勝身價更高,蔡嫌以每隻5000元代價向中國不肖份子購買,到台灣後身價翻3倍,如果比賽得獎,身價更是數倍翻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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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掃毒專案 拘藥頭14人藥腳65人

NOWnews – 2013年11月25日 下午11:23

記者王同成/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自十一月初起啟動第三波「護雲專案」,加強擴大打擊毒品中小盤,採取帶狀打擊,動員十餘位檢察官協同辦案,加上檢察事務官參與,並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彰化縣警察局及海巡署雲林機動查緝隊等單位,共計查獲藥頭十四人,吸毒者六十五人,扣得海洛因一百一點二六公克,安非他命三十九點四五公克,K它命四十五點九二公克,並破獲某藥頭持有火力強大之改造九O手槍四把、一O六顆子彈、十支槍管及拆槍工具等物,儼然係一小型兵工廠,而其中藥頭三人因涉案情節重大,經承辦檢察官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另三名藥頭因到案前已另涉施用毒品判刑確定,由執行檢察官發交雲林二監執行。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志明表示,本次掃毒除查獲擁有上開火力強大槍彈之藥頭外,另一藥頭丁某等二人業因販毒案遭法院通緝在案,於逃亡期間又再度販賣毒品,而且利用高鐵,自台北搭高鐵到高雄大量購毒後,再搭高鐵到嘉義,由小弟開車接送到雲林販毒後,再回嘉義搭高鐵回台北,利用高鐵便利性達成全台一日販毒圈,此一新興販毒型態。另一藥頭黃某係工地小包商,除自己施用毒品外,竟販賣安非他命給其工地從事勞力工作之板模工施用,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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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走私鳥類 雲查緝隊逮1嫌

中央社 – 2013年11月25日 下午5:46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5日電)海巡署雲林機動查緝隊今天宣布,偵破從中國大陸走私活體綠繡眼觀賞鳥10隻,逮捕蔡姓嫌疑人,全案移送法辦。

海巡署中巡局雲林機動查緝隊指出,由高雄檢方指揮,會同岸巡、警方及農委會等,在高雄機場查獲蔡嫌,從大陸以行李夾帶活體綠繡眼觀賞鳥10隻。

雲林查緝隊調查,以蔡姓嫌疑人為首走私集團,勾結大陸地區不肖分子,從大陸購買綠繡眼觀賞鳥,以行李夾帶的螞蟻搬家方式,走私來台。

雲林查緝隊表示,為預防禽流感,偵辦人員全程穿戴防護裝備,查扣的活體綠繡眼由防疫人員撲殺,全案依懲治走私條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移送高雄地檢署擴大偵辦。1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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