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S | 公共電視 – 2014年1月23日 下午8:00
雲林地檢署資訊室兩名員工、因為沒有經過上級同意、自行登入公文系統修改資料,結果被檢察長__林?惠起訴。這到底是基於合理的懷疑、還是小題大作,各界有不同的解讀。
雲林地檢署兩名資訊室員工,利用自己身分登入公文系統,修改公文批閱代理人,理由是"為了不讓公文延宕",不過這樣的動作,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林?惠認為,這兩名員工沒經過上級授權,日前將他們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
==被起訴資訊員工==
我們這個也是純粹為了
我們公文系統順暢
不要因為檢察長
或主任檢察官不設定代理人
而使公文延宕
一切都是為了公務
處理這些事情
而且是系統賦予我們權限
並沒有登入他們電腦
用他們帳號跟密碼
雲林地檢署表示,這兩名資訊員工,是在去年八月雲檢更新電腦時,進行例行維修,但沒經上級同意就修改公文系統,檢察長林?惠懷疑有檢察官帳號被入侵,才請示法務部展開調查。
==雲林地檢署發言人 郭志明==
我們經過四個多月偵辦
在去年幾個月期間
發現兩位同仁
在更改電腦公文系統前
沒有得到長官授權
而擅自登入電腦
使用公務電腦加以更改
造成檢察長 主任檢察官
權利受損
妨礙公家電腦資訊使用正確性
雲林地檢署表示,妨害電腦使用罪是公訴罪,檢方發現有問題後,也多次詢問兩名資訊員,但兩人都否認,才會起訴他們,交由法官協助釐清。不過這起事件也引起爭議,因為地檢署資訊室,是負責維護每個檢察官的電腦運作,也常要進行軟體更新,若是因為工作需要登入帳號密碼,就被起訴,恐怕會讓資訊員工動輒得咎。
記者王威雄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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